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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 2005-2006 - 第二章

勞工顧問委員會

引言

2.1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是一個非法定組織,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就有關勞工的事宜,包括法例及國際勞工公約的適用情況,向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提供意見。勞顧會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出任當然主席,共有12名委員,分別由僱主及僱員兩方面各六名代表出任。

2.2

勞顧會在制定勞工政策的工作上肩負重任,並就勞工法例提供意見。

歷史

2.3

職權範圍

2.4

勞顧會就有關勞工的事宜,包括法例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公約和建議書,向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提供意見。如委員會認為有需要時,可成立轄屬委員會,並加入非勞顧會委員的人士出任該等委員會的委員。

成員組織

2.5

2004年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選舉

2.6

在2004年11月13日舉行的選舉中,已登記的僱員工會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選出2005-2006年度的僱員代表。是屆勞顧會選舉有九名候選人競逐五個席位,以出任勞顧會的僱員代表。登記為選舉單位的僱員工會有378個,其中參與是次選舉的有334個。

2.7

至於僱主代表方面,五個主要僱主商會在2004年年底應邀提名五名代表出任勞顧會委員。其餘兩名分別代表僱主及僱員的委員,則以個人身份由政府委任。

2.8

該12名委員的委任公告已在政府憲報刊登。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兼勞顧會主席張建宗(左三)與當選的僱員代表合照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兼勞顧會主席張建宗(左三)與當選的僱員代表合照。

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專責委員會

2.9

由於勞顧會需要關注的事務日漸增多和繁重,為應付這些事務,以及鼓勵委員及勞顧會以外的人士參與有關工作,當局在勞顧會轄下設立了五個專責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分別是:

  • 僱員補償委員會
  • 就業輔導委員會
  • 實施國際勞工標準委員會
  • 勞資關係委員會
  • 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
2.10

勞顧會委員和超過30名人士,包括勞顧會以外的僱主和僱員代表、學術界人士、專業人士,以及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關注團體代表,分別在這五個委員會擔任委員。這些專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成員組織及工作載於其有關篇章,而成員名單則載於附錄I至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