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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2007-2008 - 第五章

就業輔導委員會

5.1 引言

勞工顧問委員會在1976年5月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就勞工處就業科運作的事宜,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小組委員會在1978年重新命名為就業輔導委員會,而職權範圍亦擴展至勞工處就業服務綱領下的所有工作。

5.2 職權範圍

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如下:

  • 就勞工處所提供的就業服務,包括為健全及殘疾人士提供的就業服務,以及為青少年提供的擇業輔導服務,提供意見;
  • 就與職業介紹所運作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以及
  • 就與受僱於香港以外地方的本港工人的就業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

5.3 成員組織

就業輔導委員會的委員由勞工處處長委任。委員會在2007-2008年度的成員組織如下:

# 如獲委任為主席的人士來自此組別,則此組別只可有一名代表。 就業輔導委員會在2007-2008年度的成員名單載於附錄II

5.4 2007-2008年度的活動

在2007-2008年度,就業輔導委員會曾就以下就業服務及計劃提供意見:

就業服務

就業科為健全求職人士提供免費就業服務,就業資訊及推廣科則旨在透過宣傳及推廣活動,加強推廣勞工處的就業服務和發放職位空缺的資訊,而展能就業科則專責為尋求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服務。委員會對多項計劃及改善措施,包括「工作試驗計劃」、「交通費支援計劃」及為經濟下滑影響的僱員提供的就業服務等,提供了寶貴的意見。 「展翅計劃」及「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 「展翅計劃」於1999年9月推出,目的是透過職前培訓提升15至19歲青年離校生的就業競爭力。「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於2002年7月推出,旨在為15至24歲、學歷在大學學位程度以下的青少年提供見習就業機會。委員會欣悉上述青年計劃的進度,並就計劃的未來路向提供了寶貴的意見。

擇業輔導服務

擇業輔導服務為青年人提供擇業資料,藉以推廣擇業教育,幫助他們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才幹、興趣及能力的職業。兩所名為「青年就業起點」的青年就業資源中心,為15至29歲的青年人提供一站式的就業及自僱支援服務。委員會對「青年就業起點」的服務及培訓課程,提供了建設性的意見。

對職業介紹所的規管

職業介紹所事務組根據《僱傭條例》第XII部及該條例下的《職業介紹所規例》的規定,監管職業介紹所的運作。委員會欣悉有關規管職業介紹所的工作。

參觀

就業輔導委員會於2008年12月參觀了位於旺角朗豪坊的「青年就業起點」,了解中心為青年人提供的服務及設施。委員會欣悉「青年就業起點」為青年人提供的就業支援及青年人踴躍參加中心的各項活動。

委員會委員參觀「青年就業起點」。
委員會委員參觀「青年就業起點」。
委員會委員參觀「青年就業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