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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2019-2020 - 第三章

2019-2020年度的活動

3.1 引言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舉行了八次會議,就勞工法例、勞工行政措施事宜及其他事項提供意見。

3.2 勞工法例的諮詢

勞顧會所討論的勞工法例項目載列如下:

《僱傭條例》

  • 逐步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數
    • 因應勞顧會僱員委員要求將劃一法定假期列入勞顧會會議議程,勞工處於2019年12月向勞顧會簡介本港法定假日及公眾假期情況。
    • 2020年年初,行政長官提出多項進一步改善民生的措施,其一為逐步增加《僱傭條例》下法定假日日數,由現時12天增至17天,使其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為落實此措施,勞工處制訂了方案,並於2020年10月及11月兩度就建議方案徵詢勞顧會的意見。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條例》

  • 檢討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仲裁處)司法管轄權限
    • 勞工處於2019年5月及2020年11月就建議調高仲裁處每名申索人申索款額的司法管轄權限徵詢勞顧會。在2020年11月的會議上,勞顧會支持將這權限由8,000元調高至15,000元。

《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及《僱員補償援助條例》

  • 檢討補償/援助金額及擴大僱員補償保障
    • 勞顧會在2020年11月的會議上,討論並支持上調《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中合共18個補償項目的金額,以及《僱員補償援助條例》的訂明濟助付款、訂明每月數額及訂明每月數額(額外),並擴大僱員補償保障至「極端情況」下上下班僱員的建議。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 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法例的罰則
    • 雖然香港的整體職安健情況已得到大幅度改善,但改善的趨勢近來明顯放緩,而致命工業意外近年並沒有下降趨勢,社會上有意見認為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由於違反職安健法例的實際判刑偏低,未能對違法的持責者起有效的阻嚇作用。勞工處因此建議提高職安健法例的最高罰則,並提出初步建議,包括就極高罪責或嚴重疏忽並導致嚴重後果的極嚴重違法個案,引入「可公訴罪行」。勞工處亦會在有需要時就個別案件的判刑,要求律政司考慮向法院提出覆核或上訴。
    • 勞顧會在2019年2月的會議上討論初步建議,勞工處其後就初步建議進行廣泛諮詢,包括於2019年3月諮詢了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經仔細考慮所得意見後,政府適當地調整了修訂方案,主要包括修改「可公訴罪行」的最高罰款額,以及優化就職安健法例條文嚴重性級別的調整。
    • 勞工處在2020年11月的會議上就修訂建議諮詢勞顧會委員的意見。

3.3 勞工行政措施事宜的諮詢

  • 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
    • 政府認同適時及高協調性的復康治療服務對工傷僱員早日復原和重投工作十分重要。現時使用公營復康服務的工傷僱員面對服務輪候時間較長的問題,以致部分僱員可能錯過復康服務介入的最佳時機。
    • 在《2019年施政報告》,政府建議推出為期三年及以建造業工傷僱員為對象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先導計劃),以個案管理模式為參與計劃的工傷僱員提供適時及高協調性的私營門診復康治療服務,協助他們盡早康復並重投工作。
    • 勞顧會於2019年10月討論有關推出先導計劃的建議,勞顧會支持該計劃的構思及建議運作模式。
  • 政府亦曾就下列勞工事宜通報或諮詢勞顧會:
    • 在《2019年施政報告》及《2020年施政報告》內有關勞工的項目,包括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工作進展、成立專責外籍家庭傭工科、推出「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等;
    •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勞工處向僱主及僱員提供的服務以及其他政府部門/機構採取的相應措施,當中包括因工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的僱員補償事宜;及
    • 延長《僱傭條例》法定產假四個星期的實施安排,包括擬定一個全新向僱主發還新增四個星期產假薪酬的發還產假薪酬計劃。

3.4 其他措施的諮詢

  • 勞顧會察悉超強颱風過後如政府發出「極端情況」公布的工作安排,並提供意見。

3.5 「補充勞工計劃」

根據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原則,政府只會在僱主無法覓得本地工人填補職位空缺的情況下,批准僱主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輸入屬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勞工處就「補充勞工計劃」的申請邀請勞顧會委員提供意見,再交由勞工處處長批准或拒絕有關申請。在2019-2020年度,勞顧會共就2 120宗輸入勞工的申請提供意見。

為確保「補充勞工計劃」有效達致其政策目標,勞顧會轄下設有補充勞工計劃工作小組,其職權範圍、成員組織及名單載於附錄VI

3.6 參加國際勞工大會

勞顧會委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的身分,出席每年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國際勞工大會。在這個重要場合,勞顧會委員可與國際勞工組織各成員國的代表交流意見,分享經驗及建立聯繫。

第108屆國際勞工大會

第108屆國際勞工大會於2019年6月10日至21日舉行。由於2019年是國際勞工組織成立一百周年,是次大會亦稱為百年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三方代表的成員如下:

政府代表 僱主代表 僱員代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羅致光博士,GBS, JP
何世柱先生,GBM, GBS, JP 周小松先生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政務助理
周永恒先生
施榮懷先生,BBS, JP 李國強先生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新聞秘書
葉慧娟女士
郭振華先生,SBS, MH, JP 梁籌庭先生
勞工處助理處長
何錦標先生,JP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
陳麗香女士
勞工事務主任
鄧美蘭女士
勞工事務主任
陳珮詩女士
一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
鄭宇庭先生
出席第108屆國際勞工大會的香港特區代表
出席第108屆國際勞工大會的香港特區代表

國際勞工組織有187個成員國派出政府、僱主和僱員代表出席大會,參與人數約6 000名。為慶祝國際勞工組織成立一百周年,大會為30多位來訪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舉行高級別全體會議。香港特區代表出席大會的全體會議,並參與標準實施委員會、就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勞動世界的未來百年宣言的全體委員會和就勞動世界中的暴力和騷擾的標準制訂委員會的會議,以及適逢國際勞工組織成立一百周年而舉行與勞動世界的未來相關的專題討論會及活動。

第109屆國際勞工大會

原定於2020年5月25日至6月5日舉行的第109屆國際勞工大會,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延至2021年6月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