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2019-2020 - 附錄 VI
補充勞工計劃工作小組職權範圍、成員組織及名單
職權範圍
工作小組成立的目的如下:
- 就處理「補充勞工計劃」下輸入勞工申請所訂的審批指引提供意見;及
- 如勞顧會委員對個別申請未能達致勞顧會所同意的共識水平,須就有關個案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供勞顧會通過。
成員組織
工作小組的委員由勞工處處長委任。工作小組在2019-2020年度的成員組織如下:
主席: | 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 |
委員: | 勞顧會僱主代表兩名 |
勞顧會僱員代表兩名 | |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一名 | |
秘書: | 由一名勞工處勞工事務主任擔任 |
成員名單
工作小組在2019-2020年度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何錦標先生,JP | 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 |
委員: | 施榮懷先生,BBS, JP | 勞顧會僱主代表 |
于健安先生,BBS, JP | – 同上 – | |
周小松先生 | 勞顧會僱員代表 | |
鄧家彪先生,BBS, JP | – 同上 – | |
方小良先生 |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補充勞工)1 | |
秘書: | 趙文耀先生 | 勞工處勞工事務主任(補充勞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