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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顾问委员会报告 2015-2016 - 第二章

劳工顾问委员会

2.1 引言

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是一个非法定组织,其委员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行使行政长官所授予的权力委任,负责就有关劳工的事宜,包括法例及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和建议书,向劳工处处长提供意见。劳顾会由劳工处处长出任当然主席,共有12名委员,雇主及雇员各有六名代表。

劳顾会在制定劳工政策的工作上肩负重任,并就劳工法例提供意见。

2.2 历史


1 劳顾会雇员委员自2015年年底起拒绝出席标时委员会会议,并于2016年11月24日以书面重申他们退出标时委员会的决定。标时委员会的任期于2017年1月31日完结。

2.3 职权范围

劳顾会就有关劳工的事宜,包括法例及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和建议书,向劳工处处长提供意见。如有需要,劳顾会可成立辖属委员会,并加入非劳顾会委员的人士出任该等委员会的委员。

2.4 成员组织

2.5 2015-2016年度的委任

在2014年11月29日举行的劳顾会选举,已登记的雇员工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出2015-2016年度的雇员代表。在是次选举,有11名候选人竞逐五个席位,以出任劳顾会的雇员代表。共有412间雇员工会登记为选举单位,其中有372间雇员工会参与投票。由于其中一名获选的雇员代表随后辞世,劳顾会雇员代表补选于2015年3月14日举行,以填补出缺的席位。有三名候选人竞逐该席位,并有395间雇员工会登记为补选的选举单位,其中有323间雇员工会参与投票。

至于雇主代表方面,五个主要雇主商会在2014年年底应邀提名代表出任劳顾会委员。由于香港工业总会的代表于2016年6月辞世,该商会随后提名另一名代表出任劳顾会雇主委员。

其余两名分别代表雇主及雇员的委员,以个人身分由政府委任。

因应上述情况,劳顾会委员的委任公告已分别在2014年12月19日、2015年3月20日及2016年7月15日的政府宪报刊登。

劳工顾问委员会会议

劳工顾问委员会会议

2.6 劳顾会辖下专责委员会

由于劳顾会需要关注的事务繁多,为应付这些事务,以及在个别劳工事务范畴得到劳顾会以外的主要持份者的意见,劳顾会辖下设立了五个专责委员会。这五个委员会分别是:

  • 雇员补偿委员会
  • 就业辅导委员会
  • 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委员会
  • 劳资关系委员会
  • 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

除劳顾会委员外,专责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雇主和雇员代表、学术界人士、专业人士,以及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关注团体代表等30多人。

这些专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成员组织及工作载于下文有关篇章;成员名单则载于附录I至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