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1. | 在《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規例規定下,那些工作須由已接受訓練及持有證明書的工人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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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2. | 如要在吊船上工作,須符合什麼法律規定?在哪處可獲有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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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3. | 如要成為起重機操作員,須符合什麼法律規定?在哪處可獲有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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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4. | 進行氣體焊接或火焰切割工作的人,是否須持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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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5. | 怎樣獲取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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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6. | 操作負荷物移動機的人,是否須持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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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7. | 怎樣獲取操作負荷物移動機的證書? |
| 問8. | 持有卡車或貨車有效駕駛執照的人,是否仍須持有負荷物移動機證書才可在建築地盤操作該等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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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答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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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1. | 勞工處提供哪些職業安全及健康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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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1. | 在《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規例規定下,那些工作須由已接受訓練及持有證明書的工人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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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 |
在《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規例規定下,下列工作須由已接受訓練及持有證明書的工人進行: - 建築工程
- 貨櫃處理作業
-
使用槍彈推動打釘工具(石屎槍)
- 進行密閉空間危險評估
- 進入密閉空間或在其內工作
- 操作起重機
- 在吊船上工作
- 進行氣體焊接或火焰切割
-
操作叉式起重車
- 在建築地盤操作推土機、搬土機、挖掘機、卡車、貨車、壓實機、傾卸車、平土機、機車、鏟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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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2. | 如要在吊船上工作,須符合什麼法律規定?在哪處可獲有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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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2. | 根據
《工廠及工業經營(吊船)規例》 (第59章AC) 第17條,任何在吊船上工作的人須 - - 至少年滿18歲 ;及
-
曾接受勞工處處長承認的訓練或吊船製造商或其本地代理人所提供的訓練,而訓練內容為 -
- 吊船的一般構造;及
- 如何安全操作吊船,
並已從提供該項訓練的人處取得有關該項訓練的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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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3. | 如要成為起重機操作員,須符合什麼法律規定?在哪處可獲有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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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3. |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第59J章)第15A(1)條的規定,起重機須只由符合以下條件的人操作:
- 已年滿18歲;
- 持有由指明機構或處長所指明的其他人發出的有效證明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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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人認為,憑藉該人的經驗,該人有足夠能力操作其起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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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4. | 進行氣體焊接或火焰切割工作的人,是否須持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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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4. |
須要。根據香港法例第59AI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規例》的規定,在工業經營中進行氣體焊接或火焰切割工作的人,須持有有效證書。 回到問題 |
| 問5. | 怎樣獲取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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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5. |
在工業經營中進行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的證書,是由提供認可訓練課程的機構發出。勞工處處長已認可了一些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的訓練課程。任何人士必須完成這類課程,才可獲取有關證書。 回到問題 |
| 問6. | 操作負荷物移動機的人,是否須持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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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6. |
須要。根據香港法例第59AG章《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的規定,在工業經營或建築地盤操作負荷物移動機的人,須持有適用於該機器所屬種類的負荷物移動機的有效證書。 回到問題 |
| 問7. | 怎樣獲取操作負荷物移動機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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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7. |
操作負荷物移動機的證書是由提供認可訓練課程的機構所發出。勞工處處長已認可了一些負荷物移動機的訓練課程。任何人士必須完成這類訓練課程,才可獲發有關證書。 回到問題 |
| 問8. | 持有卡車或貨車有效駕駛執照的人,是否仍須持有負荷物移動機證書才可在建築地盤操作該等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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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8. |
不須要。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持有卡車或貨車駕駛執照的人,在建築地盤操作該等負荷物移動機,毋須持有該車所屬的負荷物移動機證書。 回到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