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補償保險徵款管理局
僱員補償保險徵款管理局是根據《僱員補償保險徵款條例》(香港法例411章)於1990年7月1日成立,負責向承保人收集僱員補償保險徵款,並分配予有關指定團體。
職能
1. 收集由承保人轉交的徵款;
2. 就徵款率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建議;及
3. 將管理局的資源淨額按照既定比率分配予各指定團體。
成員
管理局由10名成員組成,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本屆任期為三年,由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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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嘉明女士 |
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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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靄寧女士 | 僱主代表 |
胡志輝先生 | 僱主代表 |
陳萬聯應先生 | 僱員代表 |
譚慧華女士 | 僱員代表 |
許鼎睿先生 | 保險業界代表 |
林楚賢教授 (任期由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 |
職業安全健康局代表 |
謝宏儒先生 (任期由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
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代表 |
周思傑先生 (任期由2025年7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代表 |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負責僱員補償事務) |
管理局資料
管理局每年印製介紹該局活動及財務狀況的年報。 如需查詢,可與管理局秘書處聯絡。
電話:2723 1288
傳真:2581 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