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氣旋、暴雨警告及「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
為保障僱員安全、機構運作順暢及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僱主應盡早諮詢僱員並與他們訂明在熱帶氣旋、暴雨或「極端情況」,以及其他惡劣天氣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守則)提供參考示例,讓僱主按其行業性質、運作需要及服務迫切性制定適切其機構的工作安排,守則亦列明僱主在相關情況下須遵守的勞工法例責任,包括《僱員補償條例》、《僱傭條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等。
詳情請參閱:
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守則)提供參考示例,讓僱主按其行業性質、運作需要及服務迫切性制定適切其機構的工作安排,守則亦列明僱主在相關情況下須遵守的勞工法例責任,包括《僱員補償條例》、《僱傭條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等。
詳情請參閱:
- 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 (PDF)
- 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一覽 (PDF)
- 熱帶氣旋、暴雨警告下及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工作安排知多點 (PDF)
- 電視宣傳短片:風雨安排早協商 權益安全有保障
- 電台廣播:熱帶氣旋、暴雨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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