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2.3
勞工顧問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成員組織及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年度成員名單

職權範圍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就勞工事宜包括法例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公約和建議書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如有需要勞顧會可成立轄屬委員會並加入非勞顧會委員的人士出任該等委員會的委員
成員組織
勞顧會的成員組織如下:
主席 勞工處處長 (當然主席)
委員 五名由已登記僱員工會選出的僱員委員
五名由主要僱主商會提名的僱主委員
一名以個人身分獲委任的僱員委員及一名以個人身分獲委任的僱主委員
秘書

由一名高級勞工事務主任擔任

成員名單
主席  
   陳穎韶女士JP

  勞工處處長
委員    
僱員代表    
   譚金蓮女士MH
group
 
   羅大智先生
   林偉江先生MH 由已登記的僱員工會選出
   賴美珠女士  
   勵娜女士  
   黃硯灝先生

  以個人身分獲委任

僱主代表   
   何世柱先生大紫荊勳賢GBSJP 代表香港中華總商會
   麥建華博士BBSJP 代表香港僱主聯合會
   施榮懷先生BBSJP 代表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于健安先生BBSJP 代表香港總商會
   陳偉聰先生 代表香港工業總會
   關百豪博士BBSJP

以個人身分獲委任

秘書  
   陳珮詩女士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