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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勞資關係

勞資關係綱領

www.labour.gov.hk/tc/labour/content.htm

3.1在香港,僱主與僱員的關係主要是由不同勞工法例下的條文及勞資雙方議定的僱傭條款及條件所規範。僱主和僱員可自由組織職工會及參加職工會活動。勞資關係綱領的宗旨,是維繫並促進政府以外機構的勞資和諧。我們藉以下方式達致這個目標:

  • 就有關僱傭條件、相關的勞工法例規定、良好人事管理措施等事宜提供意見;
  • 提供自願性質的調停服務,協助僱主和僱員解決申索聲請和勞資糾紛;
  • 提高公眾對勞工法例的認識,並鼓勵僱主採取良好人事管理措施;
  • 經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迅速仲裁小額僱傭申索;及
  • 為職工會及其規則進行登記,並舉辦課程和探訪職工會,促進健全及負責任的職工會管理。

3.2勞工處在這綱領下執行的主要法例包括《僱傭條例》、《最低工資條例》、《勞資關係條例》、《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條例》及《職工會條例》。

3.3《僱傭條例》訂定政府以外機構在僱傭條件方面,必須達到的標準。《最低工資條例》確立法定最低工資制度。《勞資關係條例》訂定一套解決政府以外機構的勞資糾紛的程序,而《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條例》則設立一個名為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機制,仲裁未能以調停方式解決的小額僱傭申索。規管職工會方面,《職工會條例》為職工會的登記及管理提供法定架構。

二零二四年的工作概況和成績

主要的工作表現指標

3.4本綱領的主要工作表現指標載於附錄3.1

改善僱傭福利

3.5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於二零二四年二月就檢討《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規定達成共識,建議將符合該規定的工時門檻修訂為以四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四星期合計工時不得少於68小時。政府已展開修訂相關條例的工作。

諮詢及調停服務

3.6勞工處的諮詢及調停服務有助維持香港和諧的勞資關係。二零二四年,我們共進行56 740次諮詢面談,並處理12 940宗申索聲請(每宗涉及20名或以下僱員)及89宗勞資糾紛(每宗涉及超過20名僱員)。超過七成經調停的個案獲得解決(附錄3.2附錄3.3附錄3.4附錄3.5附錄3.6附錄3.7)。

加強三方對話

3.7為推廣行業層面的三方對話以促進勞資和諧,勞工處成立九個由僱主、僱員及政府代表組成的行業性三方小組,涵蓋飲食、水泥及混凝土、建造、酒店及旅遊、物流、印刷、物業管理、零售和戲院行業,藉以提供有效的平台,讓成員討論業內共同關注的事宜。年內,三方小組討論的議題,包括良好人事管理、業內勞資關係及就業概況,以及職業安全與健康等與僱傭相關的事項。

行業性三方小組成員於會議上討論業內共同關注的事宜

行業性三方小組成員於會議上討論業內共同關注的事宜

推廣良好的勞資關係

3.8為加深大眾對《僱傭條例》的認識及推廣良好人事管理文化,勞工處為僱主、僱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和市民大眾舉辦多項推廣活動及出版不同主題的免費刊物,並經勞工處的網頁及傳播媒介發放有關資訊。我們通過商會及工會的龐大網絡,向僱主及僱員廣泛傳遞有關良好人事管理及法定僱傭權益與保障的信息。我們亦推出《好僱主約章》和《好僱員嘉許計劃》,鼓勵僱主採納「以僱員為本」的良好人事管理方法及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同時促進勞資和諧。

勞工處出版不同主題的免費刊物,加深大眾對《僱傭條例》的認識及推廣良好人事管理文化

勞工處出版不同主題的免費刊物,加深大眾對《僱傭條例》的認識及推廣良好人事管理文化

勞工處舉行《好僱主約章》2024嘉許禮暨《好僱員嘉許計劃》啟動禮,呼籲僱主參與約章,並採納良好人事管理方法及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勞工處舉行《好僱主約章》2024嘉許禮暨《好僱員嘉許計劃》啟動禮,呼籲僱主參與約章,並採納良好人事管理方法及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3.9勞工處為18個不同行業的人力資源經理會會員舉辦經驗分享會及簡介會和編製會訊。我們亦於報章刊登特稿及漫畫信息,以及在公共交通網絡及主要商會和勞工組織的期刊刊登廣告,推廣良好人事管理。年內,我們修訂並公布《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為僱主與僱員提供更適切的指引。此外,為加強少數族裔人士對《僱傭條例》的認識,我們經不同渠道發放以多種少數族裔文字編印的《僱傭條例一覽》小冊子和其他相關資訊,以及在少數族裔語言廣播的電台節目中宣傳有關信息。

勞工處為不同行業的人力資源經理會會員舉辦經驗分享會及簡介會

勞工處為不同行業的人力資源經理會會員舉辦經驗分享會及簡介會

小額僱傭申索的仲裁

3.10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為市民提供快捷、不拘形式及費用較低的仲裁服務。仲裁處具司法管轄權以裁決申索人數目不超過10名、每人申索款額不超過15,000元的僱傭申索。

3.11二零二四年,在仲裁處登記的申索有996宗,申索款額共7,629,238元;年內共審結986宗申索,裁定款額共3,878,609元。

職工會的規管

3.12職工會登記局負責執行《職工會條例》及《職工會登記規例》,促進健全的職工會管理及負責任的職工會制度,確保職工會依據法例及其組織規則管理會務。職工會登記局的主要工作包括為職工會及其規則登記、審閱職工會的周年帳目表及其他根據法例須向職工會登記局遞交的報表、探訪職工會,以及推行教育及宣傳活動,促進職工會職員及受薪人員對國家安全及職工會管理的認識。

3.13二零二四年,職工會登記局完成七宗新職工會登記(包括六個職工會及一個職工會聯會)。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根據《職工會條例》登記的職工會共有1 429個(包括1 353個僱員工會、11個僱主工會、48個僱員僱主混合工會及17個職工會聯會)。主要的職工會統計數字載於網頁: www.labour.gov.hk/tc/labour/content3.htm

3.14職工會登記局在二零二四年審閱1 202份職工會周年帳目表,並探訪不同的職工會共408次。此外,職工會登記局舉辦課程及研討會,促進職工會職員及受薪人員對國家安全、職工會管理及或職工會簿記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