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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或裁斷款項的定罪紀錄

過去24個月違反《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有關支付工資或「勞資審裁處」/「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裁斷款項的定罪紀錄 (自2019年10月起)

註:
  • 定罪紀錄將於每個季度結束後的四星期內更新。
  • 定罪紀錄不會包括正覆核/上訴中的案件。
  •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 的規定,個人被定罪者的姓名將不會被披露。
  • 如傳票的資料僅以英文展示,該資料將以英文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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