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雇员的权益

外籍家庭佣工的权益与保障

外佣的标准雇佣合约

  1. 如果雇主没有提供膳食,须向外佣支付膳食津贴;
  2. 提供免费住宿;
  3. 在合约开始及终结时,提供往返原居地的旅费;
  4. 在外佣受雇期内(但不包括外佣出于自愿及基于个人理由离港期间),提供免费医疗,包括诊症、住院及牙科急诊费用 (因应是项规定,当局鼓励外佣雇主可考虑为外佣投购适当的医疗保险,以分担有关的费用);以及
  5. 在续约时支付旅费让外佣往返原居地放取假期。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雇用外籍家庭佣工实用指南-外籍家庭佣工及其雇主须知」等刊物。

对有关法例的诠释,应以《雇佣条例》原文为依归。

工作形式双方定 辨清身分保权益

如何分辨「雇员」与「自雇人士/承包人」

每个个案的实际情况均有不同,如有争议,最后的诠释,须以法庭的判决为依归。

「雇员」与「自雇人士/承包人」在雇佣权益方面的一些分别:

权益

雇员

自雇人士/承包人

- 享有《雇佣条例》、《雇员补偿条例》及《最低工资条例》的雇佣权益及保障注一

- 须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

注二

注三

注一: 就个别条例的适用范围,请参阅有关的小册子。

注二: 雇员亦可享有雇主强积金供款。

注三: 自雇人士 / 承包人须自行参加强积金计划并作出供款。

  

重点提示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工作形式双方定 辨清身分保权益」小册子。

对有关法例的诠释,应以《雇佣条例》原文为依归。

雇佣模式种类多 劳工权益知清楚

* 有关《雇佣条例》适用范围及上述所指的正当理由,请分别参阅「雇佣条例简明指南」第 1 章及第 10 章。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雇佣模式种类多 劳工权益知清楚」及「雇佣条例简明指南」。

对有关法例的诠释,应以《雇佣条例》原文为依归。

暑期工须知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暑期工雇佣条例须知」。

对有关法例的诠释,应以《雇佣条例》原文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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