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料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LDPT 01/2014 |
采购部门: |
劳工处 |
招标项目︰ |
为就业一站提供个案管理及就业支持服务 |
招标项目内容︰ |
为就业一站(位于香港新界天水围天晴邨天晴小区综合服务大楼4楼)提供个案管理及就业支持服务。合约服务期为24个月,由2015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8日。 |
联络人: |
张佩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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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投标表格: |
收载于只读光盘的招标文件复本可于办公时间内在下列地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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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时间 / 日期: |
2014年9月11日中午12时(香港时间) 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如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香港时间),黑色暴雨警告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正在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下一个工作天中午12时(香港时间)。 |
递交投标表格的地点及方法: |
投标者必须根据招标档中的招标条款所载的方式,把投标书放入及密封在两个信封内。《技术建议书》(以及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条款第6.1(a)段列明的所有其他檔)须放入及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价格建议书》则须放入及密封在另一个信封内。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政府物流服务署开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4年9月11日中午12时前(香港时间),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 |
招标简介会: |
为使投标者清楚了解有关投标及合约的要求,本处安排在2014年8月26日下午4时正于香港新界天水围天晴邨天晴小区综合服务大楼4楼401室劳工处就业一站多用途活动室举行简介会。有关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 |
备注: |
现邀请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或《前身条例》(即在《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前不时有效的《公司条例》(第32章))注册为公司、根据香港法例注册为法团或根据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团条例》注册为社团的投标者投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最高得分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