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指南
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指南
4. 罚则
- 任何东主或承建商不按照该规例履行其责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
- 任何注册安全审核员不按照该规例履行其责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3个月。
- 任何安全查核员不按照该规例履行其责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3个月。
- 任何计划营办人不按照该规例履行其责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万元。
- 任何人妨碍处长行使其权力去视察任何安全审核、安全查核或计划的进行,或妨碍处长为评估某注册安全审核员或安全查核员的表现而进行的安全审核或安全查核,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万元。
[目录] | [1. 引言] |
[2. 东主及承建商的责任] | [3. 注册安全审核员、安全查核员及计划营办人的责任] |
[4. 罚则] | [5. 劳工处出版的相关职安健刊物] |
[6. 资料查询] | [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