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3
劳工顾问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成员组织及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年度成员名单

职权范围
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就劳工事宜包括法例及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和建议书向劳工处处长提供意见如有需要劳顾会可成立辖属委员会并加入非劳顾会委员的人士出任该等委员会的委员
成员组织
劳顾会的成员组织如下:
主席 劳工处处长 (当然主席)
委员 五名由已登记雇员工会选出的雇员委员
五名由主要雇主商会提名的雇主委员
一名以个人身分获委任的雇员委员及一名以个人身分获委任的雇主委员
秘书

由一名高级劳工事务主任担任

成员名单
主席  
   陈颖韶女士JP

  劳工处处长
委员    
雇员代表    
   谭金莲女士MH
group
 
   罗大智先生
   林伟江先生MH 由已登记的雇员工会选出
   赖美珠女士  
   励娜女士  
   黄砚灏先生

  以个人身分获委任

雇主代表   
   何世柱先生大紫荆勋贤GBSJP 代表香港中华总商会
   麦建华博士BBSJP 代表香港雇主联合会
   施荣怀先生BBSJP 代表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
   于健安先生BBSJP 代表香港总商会
   陈伟聪先生 代表香港工业总会
   关百豪博士BBSJP

以个人身分获委任

秘书  
   陈珮诗女士

高级劳工事务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