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二零二四年大事纪要
1.1随着经济继续扩张,劳工市场在二零二四年维持紧绌。二零二四年全年合计,失业率维持在3.0%的低水平,尽管较二零二三年略高0.1个百分点。同期,就业不足率微升至1.2%。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劳工市场的情况,并全面加强就业服务,致力搜罗职位空缺,协助求职人士。
就业服务
就业及招聘服务
1.2为协助求职人士投入劳工市场及迅速回应雇主的招聘需要,劳工处在全港不同地区举办就业推广活动。年内,我们举办18场大型招聘会及622场地区性招聘会。
1.3劳工处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市民就业。年内,我们为雇主提供的免费招聘服务录得的私营机构和政府部门空缺,达818 218个,而成功就业个案有121 543宗。
「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
1.4劳工处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推出为期三年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鼓励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的40岁或以上人士,重投就业市场。
劳资关系
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
1.5劳工处继续积极及务实地协助劳资双方通过沟通及互谅互让化解分歧,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二零二四年,我们共处理89宗劳资纠纷(每宗涉及超过20名雇员)及12 940宗申索声请(每宗涉及20名或以下雇员),超过七成经调停的个案获得解决。年内,调停会议的平均轮候时间为3.5个星期。
促进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及和谐的劳资关系
1.6劳工处举办多元化的宣传活动,包括展览、研讨会及讲座,促进公众对劳工法例的认识及推广以雇员为本和良好人事管理措施。二零二四年,我们继续推广劳资协商,鼓励双方就共同关注的劳工议题交流意见和加强彼此了解。
雇员权益及福利
法定最低工资
1.7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设立,其主要职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委员会由主席及12位分别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和政府的成员组成。
1.8政府于二零二四年四月接纳委员会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检讨机制的建议,包括采用方程式每年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一次及在实施新机制五年至十年后作出检讨。《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落实法定最低工资「一年一检」的新机制。预期首个按新机制得出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一日生效。
1.9二零二四年十月,委员会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下一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报告。
严厉执法打击欠薪
1.10二零二四年,劳工处继续全面打击欠薪罪行。劳工督察对有违例倾向的行业进行全港特别巡查行动。我们除主动巡查以查察守法情况外,亦透过广泛宣传投诉热线(2815 2200)及与工会建立的预警机制,收集各行各业雇主拖欠工资的情报。部门迅速调查涉嫌违例欠薪的个案,务求尽早提出检控。
1.11我们继续检控蓄意拖欠薪金的雇主及公司负责人员,并透过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醒雇主履行依时支付工资的法定责任,鼓励雇员尽早提出申索及担任控方证人。
严厉打击雇用非法劳工
1.12劳工处联同警方和入境事务处进行联合行动,打击非法雇佣活动。年内,联合行动次数达41次。
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
1.13 政府将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实施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制度下雇主使用其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雇员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安排。政府同时会推行为期25年的「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分担雇主在取消「对冲」后的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支出,协助雇主适应政策转变。
工作安全与健康
大型工务工程项目
1.14随着大型工务工程(包括大型基建工程)项目相继展开,劳工处继续透过加强巡查执法及宣传教育,提升地盘安全,当中包括针对涉及危险工序或安全表现欠佳的大型工务工程地盘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突击巡查,监察持责者的安全工作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我们亦积极参与大型新工程的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务求尽早掌握工地内的潜在风险,并向地盘管理层提供适切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建议。我们向与会者提供最新发放的安全提示及职安健重要信息,藉此提升工地安全意识,避免意外发生。我们亦与发展局、工务工程部门及其他工务工程项目委托人加强联系,提升大型工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的措施,促使有关承建商更有效控制风险。我们亦联同海事处进行针对海上建造工程的执法行动,遏止违反工作安全规定的情况。
装修、维修、改建及加建工程(装修及维修工程)
1.15由于香港楼宇老化以及有不少新大厦落成,我们预计装修及维修工程的数量将会持续上升。
1.16劳工处继续透过加强巡查及执法力度,监管装修及维修工程及防止承建商采用不安全的施工方法,藉此提高装修及维修工程的职业安全情况。我们亦特别针对高处工作、吊棚工程、吊运作业、电力工作等高风险作业,进行全港特别执法行动。二零二四年,我们在特别执法行动中共发出361份「暂时停工通知书」或「敦促改善通知书」,并对190项违例事项作出检控。劳工处亦加强地区巡逻,打击小型装修及维修工程的高风险工作,包括不安全离地工作及不正确搭拆或使用吊棚。
1.17教育及宣传方面,我们推行了一系列针对装修及维修工程及其相关的高处工作和吊棚工程的大型推广及宣传活动,提高业界的安全意识,当中包括联同职业安全健康局(职安局)推展两年宣传计划,以多元化的活动,将工作安全的重要性,更有效地传达给装修及维修业的承建商、工人及业户等不同持责者。我们亦与民政事务总署建立伙伴关系,从地区层面推行工作安全的宣传推广活动。
1.18二零二四年,劳工处与职安局、建造业议会、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及其他相关机构举办一系列以装修及维修工程为主题的研讨会,让业界人士共同探讨进一步提升建造业职业安全水平的方法。鉴于涉及小型装修维修工程的离地工作意外时有发生,劳工处联同职安局、物业管理业及建造业推出第二期「推广使用轻便工作台计划」,经物业管理公司,免费借出梯台及轻便工作台(功夫櫈)予屋苑或住宅大厦内进行装修及维修工程的承建商及工人进行离地工作,以取代梯子。
严重及致命工作意外的跟进调查
1.19劳工处高度关注二零二四年内发生的多宗严重及致命工作意外,当中包括在沙田发生涉及沙井渠务工作,以及在启德发展区发生涉及棚架倒塌的致命工业意外。我们在得悉意外后,随即派员到现场展开调查,确定成因和提出改善措施,并且向有关持责者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相关工序,直至信纳他们已采取足够安全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予以复工。我们亦已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向有关持责者提出检控。
1.20此外,劳工处亦因应不同意外的性质,展开一连串跟进工作,包括针对高危工序及行业进行特别执法行动,加强打击违规作业。如有理由相信进行相关工序或会构成相当高的职安健风险,我们便即时停止其相关工作,并去信相关持责者╱持份者,敦促他们必须采取适当安全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宣传推广及教育培训方面,劳工处在发生个别严重及致命意外后,随即联同建造业议会和职安局等机构举办安全研讨会,向业界讲解与意外相关的法定要求及预防措施。另外,劳工处亦在流动应用程式发出与严重意外有关的安全提示,向公众发放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意外再次发生。
安全推广活动
1.21建造业方面,为了继续推动业界提升安全表现,劳工处联同职安局及相关机构再度合办「建造业安全奖励计划」,培养业界安全文化,提高雇主、雇员及其家属的工作安全意识。计划设有多项活动,包括安全表现比赛、巡回展览、安全问答游戏、颁奖典礼及嘉年华会等。另外,我们亦制作电台节目及奖励计划花絮片段,并在电视、电台和公共交通工具播放宣传短片及宣传声带。
1.22为了推动饮食业提升职安健意识,劳工处联同职安局及饮食业的主要合作伙伴合办「饮食业安全推广活动」,提高雇主及雇员的工作安全及健康意识。
加强宣传职安健投诉渠道
1.23劳工处透过网上职安健投诉平台,提供便利予雇员及市民使用流动电子装置举报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使劳工处的巡查工作更具针对性,及按风险为本的原则迅速跟进。劳工处透过不同的宣传方法推广投诉渠道,包括在电视台╱电台播放相关宣传短片╱声带;在报章、人流畅旺的地点及公共交通工具展示宣传广告;在工人注册服务中心及不同种族的社区中心派发以不同语言印有投诉渠道的随身咭套;以及在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及劳工处职安健刊物宣传投诉渠道的资料等。
职安警示动画短片
1.24劳工处于二零二四年继续以生动的动画短片形式制作职安警示,让业界能够更容易理解意外发生的经过及需采取的安全措施,避免意外重演。劳工处于同年完成制作四辑动画短片,并上载至劳工处网页及透过不同渠道发放。劳工处继续为动画短片配上不同语言的字幕,进一步向不同种族工人作出宣传及推广。
持续优化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
1.25劳工处于二零二四年持续优化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包括密闭空间作业的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加强工人对密闭空间意外成因和风险的认识及应付这些风险的能力,以防止意外发生。此外,劳工处亦修订《营办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的批核条件》,提高已获批核教授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导师的专业道德和操守。我们亦继续透过不同视察模式,加强对课程营办机构的监管。
预防工作时中暑
1.26劳工处于二零二四年五月推出经修订的《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和实施经优化的工作暑热警告系统,协助雇主及雇员采取适当的措施,减低雇员工作时中暑的风险。同时,劳工处联同职安局进行一连串相关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升雇主和雇员对指引内容的认知,帮助他们应用相关建议制定所需的预防中暑措施。
工伤雇员复康先导计划
1.27劳工处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将「工伤雇员复康先导计划」的涵盖范围由「建造业」扩展至包括「饮食及酒店业」和「运输及物流业」,惠及更多工伤雇员。
加强本地和国际合作
劳动节酒会
1.28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主持劳动节酒会,表扬劳工界的贡献。酒会由行政长官李家超主礼,出席嘉宾包括职工会、雇主联会和其他机构的代表。
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机关的联系
1.29二零二四年,劳工处通过访问和参与各项活动,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机关保持联系和交流。
1.30二零二四年四月,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局长李昌徽博士访问香港,与劳工处高层人员会面,并与劳工顾问委员会分享国际劳工事务的最新发展。
1.31二零二四年五月,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王晓萍部长率领代表团来港出席劳工及福利局举办的「香港・全球人才高峰会」,其间与劳工处处长陈颖韶及副处长(劳工事务行政)何锦标会面,并到访劳工处建造业招聘中心。
1.32二零二四年六月,劳工处处长陈颖韶率领一个由政府、雇主及雇员三方组成的代表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的身分,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112届国际劳工大会。
1.33二零二四年六月,劳工处副处长(职业安全及健康)冯浩贤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国际劳动监察协会第17届会议及会员大会,并以「香港职业安全及健康的演变历程」作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