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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就业服务

就业服务纲领

www.labour.gov.hk/tc/service/content.htm
5.1

就业服务纲领的宗旨,是免费提供各种有效的就业辅助和辅导服务,以协助求职人士找寻合适的工作,并协助雇主填补职位空缺。我们透过以下方式达致这个目标:

  • 为雇主和求职人士提供方便和切合需要的就业服务;
  • 为失业的弱势社群提供深入的就业辅助和个人服务;
  • 协助青年人提高就业能力,并向他们提供择业意见;
  • 规管本地的职业介绍所;
  • 保障受港外雇主聘用而前往其他地方就业的本地雇员的权益;及
  • 确保不会有人滥用输入劳工计划而影响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
5.2

劳工处在这纲领下执行的两条主要法例是《雇佣条例》下的《职业介绍所规例》和《往香港以外地方就业合约条例》。

5.3

《职业介绍所规例》及《雇佣条例》第XII部透过发牌制度、巡查、调查和检控,规管本港职业介绍所的运作。

5.4

《往香港以外地方就业合约条例》透过核签有关人士的雇佣合约,保障受港外雇主聘用而前往其他地方就业的本地体力劳动工人,以及月薪不超过二万元的非体力劳动雇员的权益。

二零零九年的工作概况和成绩

香港的就业情况

5.5

劳工处在二零零九年刊登由私人机构提供的空缺有589 564个,较二零零八年的671 770个空缺减少约12%。有关劳动人口、失业率及就业不足率的最新统计数字,请参看以下网页:
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
subjectID=2&tableID=006

5.6

在二零零九年,受到金融海啸的影响,纵使劳工处已加强力度,为求职人士作出较二零零八年多18.5%的就业转介,录得的成功就业个案仍下降至120 870个,较二零零八年的数字减少了17.4%。( 图五‧一 及 图五‧二 )

更多服务选择

就业中心提供的服务

5.7

求职人士可前往就业中心选择适合的职位空缺,然后由中心职员安排转介服务。各中心均设有先进设备如电子显示屏、自助触幕式空缺搜寻终端机、传真机、免费电话、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以及就业资讯角。

5.8

透过就业选配计划,就业主任协助求职人士深入了解自己的学历、技能、工作经验、对工作的要求等重要因素,并鼓励他们积极选配合适的工作。在有需要时,就业主任会转介求职人士参加再培训课程。

电话就业服务

5.9

在劳工处登记求职的人士,可以致电电话就业服务中心(2969 0888),享用就业转介服务。该中心的职员可透过电话会议,安排求职人士与雇主直接对话。

网上就业服务

5.10

劳工处的「互动就业服务」网站 ( www.jobs.gov.hk ) 提供24小时的网上就业服务及全面的就业资讯。该网站是最受欢迎的政府部门网站之一。在二零零九年,该网站录得的浏览数字超过11.7亿页次,占所有政府网站浏览页次总数超过20%。此外,该网站与本港的主要就业网站连结,并设有多个专题网页,为特定的服务对象提供专门的就业资讯。

饮食业招聘中心

5.11

劳工处于2009年2月设立了「饮食业招聘中心」,为业界雇主及求职者提供具针对性的就业选配服务及即场面试安排。

饮食业招聘中心安排求职人士与雇主进行即场面试。
饮食业招聘中心安排求职人士与雇主进行即场面试。

集中处理职位空缺

5.12

雇主如欲招聘员工,可透过图文传真(2566 3331)或互联网 ( www.jobs.gov.hk ),把职位空缺资料送交职位空缺处理中心,而有关的职位空缺资料会在审核后上载到「互动就业服务」网站,及在我们的就业中心张贴。

特别招聘和推广活动

5.13

劳工处举办多种活动推广就业服务,和吁请雇主提供职位空缺。我们还筹办招聘会,让求职人士和雇主直接会面和商谈。为协助居于偏远地区的求职人士就业,我们在二零零九年于天水围、屯门、青衣、东涌及粉岭举办大型招聘会。此外,为了更迅速回应雇主的招聘需要,并为各区求职人士提供更方便的服务,我们在就业中心举办小型招聘会,协助雇主在区内招聘员工,让求职人士无需长途跋涉参加面试。年内,我们举办了22个大型招聘会及224个小型招聘会,吸引了约71 800名求职人士到场。

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参观劳工处于天水围举办的大型招聘会。
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参观劳工处于天水围举办的大型招聘会。
5.14

此外,为加强发放地区空缺资料及宣传劳工处的就业服务,我们自二零零九年起在不同地点举办「就业资讯日」和其他地区性就业推广活动。年内,劳工处举办共26次上述活动,吸引了约25 800人到场。

为需要协助的人士提供深入服务

中年求职人士

5.15

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劳工处推出「中年就业计划」,旨在协助40岁或以上的失业人士就业。雇主每雇用一名合资格的中年求职人士担任全职长工,并提供在职培训,每月可获发1,500元的培训津贴,以三个月为限。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向雇主发放的津贴款额已调升至每名学员每月2,000元,而就一些培训期较长的个案,津贴发放期可获延长至最多6个月。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该计划共录得46 518个成功就业个案。

工作试验计划

5.16

工作试验计划在二零零五年六月推出,目的是提升在就业方面有特殊困难的求职者的就业能力。这项计划并无年龄限制,在为期一个月的工作试验期内,参加者会担任参与机构所提供的工作,而双方并无雇佣关系。参加者成功完成一个月的工作试验后,劳工处会给予每位参加者5,000元津贴,而参与机构则另外给予参加者500元津贴。截至年底,共有2 905名求职者获安排参加工作试验。

交通费支援计划

5.17

交通费支援计划于二零零七年六月推出,并于二零零八年七月放宽申请资格。计划旨在透过提供有时限性的津贴予四个指定偏远地区(即元朗、屯门、北区和离岛)的居民,鼓励他们「走出去」寻找工作机会及跨区就业。在放宽计划下,合资格申请人可获发两类有时限的津贴;分别为求职津贴(最多600元)及在职交通津贴(每月600元、为期最多十二个月)。

截至年底,获批参加计划的申请人数约有38 370人。

新来港定居人士及小数族裔人士

5.18

我们透过就业中心,为新来港定居人士及小数族裔人士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包括就业辅导、工作转介和切合他们需要的就业讲座及就业资讯。

受大规模裁员行动影响的工人

5.19

当有大规模的公司倒闭或裁员事件发生时,劳工处会设立查询热线,并在就业中心设立特别服务柜位,为受影响员工提供优先的就业转介及就业选配服务。劳工处会呼吁雇主提供合适的职位空缺,并会通知受影响员工有关的职位空缺资讯,以便他们找寻工作。此外,在本处的「互动就业服务」网站下我们特设了一个专题网页,罗列有意聘请近期因结业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求职者的职位空缺,以方便受影响员工更有效地寻找工作。年内,劳工处共为3 203名受影响的员工提供优先就业服务。

残疾求职人士

5.20

展能就业科为寻求公开就业的残疾求职人士,提供适切的就业服务。就业主任为他们提供个人化的就业指导及工作选配服务,有需要时并会转介他们修读特设的再培训课程。年内,该科登记了3 185名残疾求职人士,并录得成功就业个案共有2 436宗。 ( 图五‧三 )

就业展才能计划

5.21

劳工处于二零零五年四月推出「就业展才能计划」,以促进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该计划为残疾求职人士提供职前培训,协助他们掌握求职策略、面试技巧、沟通/人际关系技巧等,并向参与计划的雇主发放津贴。为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政府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提高给予雇主的津贴金额及延长津贴发放期。由这日起,每月津贴额相等于有关雇员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二,上限为每月4,000元,发放期最长为六个月。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透过该计划成功就业的个案共有1 623宗。

自助求职综合服务

5.22

「自助求职综合服务」旨在改善残疾求职人士的求职技巧,鼓励他们以更积极的态度找寻工作,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在二零零九年,共有547名残疾求职人士参加这项计划,计划的整体就业率约为75%。

互动展能就业服务网站

5.23

「互动展能就业服务」网站 ( www.jobs.gov.hk/isps ) 为残疾求职人士和雇主提供就业和招聘服务。残疾求职人士可透过网站登记、浏览职位空缺及进行初步的就业选配;雇主则可透过网站递交职位空缺、物色合适残疾求职人士填补空缺,以及要求展能就业科转介残疾求职人士参加遴选面试。该网站已于二零零九年年底更新,更方便雇主了解残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并让残疾人士能简易地使用各项网上就业服务及其他配套措施。

推广活动

5.24

年内,展能就业科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如巡回展览、制作和公开展出各类型的宣传广告及有关残疾人士成功就业的宣传短片,以加深市民对残疾人士工作能力的认识及推广「就业展才能计划」。我们亦为雇主举办了大型研讨会,并向特定行业雇主进行推广探访活动,为残疾人士搜集更多职位空缺。

为青年人提供的服务

「展翅计划」及「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

5.25

「展翅计划」及「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青见计划」)为15至24岁、学历在副学位或以下的青少年提供全面的职前及在职培训。两项计划均包含多样化的元素,照顾不同兴趣和学历的青少年的各类需要。「展翅计划」自一九九九年开展至二零零九年八月止的计划年度,已培训超过90 000名学员,而「青见计划」自二零零二年开展至二零零九年八月止的计划年度,已协助62 000名青少年就业。

5.26

两项计划一直与培训机构通力合作,为不同行业和个别机构度身订造备受欢迎的特别就业项目,包括以一条龙的服务模式,由「展翅计划」提供切合机构需要的职前技能训练,然后透过「青见计划」为学员提供在职培训的「度身订造培训暨就业项目」,以及与提供大量在职培训空缺的机构合办的「度身订造就业项目」。在2008/09计划年度,我们为零售、饮食、旅游、教育、商用服务及物业管理等行业的雇主,合共开办了19个特别就业项目。

5.27

此外,我们于八月举办了「展翅青见超新星」颁奖礼,以展示计划下学员所得到的支援,并嘉许悉心指导他们的培训机构及雇主。学员的奋斗经验是他们同辈的最佳鼓励,亦见证了学员、培训机构、雇主及政府在培育青少年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展翅青见超新星2009颁奖礼。
展翅青见超新星2009颁奖礼。
5.28

为进一步协助青少年开拓事业旅程,我们已于九月加强和整合「展翅计划」及「青见计划」成为一个兼备职前及在职培训完整配套的综合计划 – 「展翅‧青见计划」,以「一条龙」的模式提供更适切及全面的青少年培训及就业支援。

5.29

整合后的「展翅‧青见计划」全年接受申请。参加计划的学员可获取一系列经协调及适切的培训及就业支援服务。有关服务包括:职前培训课程、为期一个月的工作实习训练、为期6至12个月的在职培训、每名学员获发还上限达4,000元的职外培训课程的课程及考试费用,及由注册社工提供的个案管理服务。

5.30

青少年对整合后的计划的反应良好。由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开始接受报名起,并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计划已接获约10 700份申请。

青年就业支援

5.31

劳工处开设了两所名为「青年就业起点」的青年就业资源中心。两所中心为15至29岁的青年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择业及就业支援服务,服务范畴包括职业评估、择业指导、专业辅导、增值培训、就业和自雇支援以及提供最新的就业市场资讯等,让青年人认清自己的就业方向、提升青年人的就业能力及支援青年人进行自雇业务。年内,两所中心共为71 680名青年人提供服务。

商务会员在青年就业起点的商务会议室内与生意伙伴商讨业务大计。
商务会员在青年就业起点的商务会议室内与生意伙伴商讨业务大计。

「大学毕业生实习计划」

5.32

「大学毕业生实习计划」是在金融海啸的背景下,以特事特办方式推出的一项具时限性措施。计划鼓励企业为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毕业的大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让他们扩濶视野、增加历练,并协助他们开拓就业前途。

5.33

在本港实习的毕业生以雇员身份进行实习,并获得与职责及培训内容相符的薪金。在实习期间,雇主可向政府申领每名实习生每月2,000元的培训津贴。

5.34

政府首次透过计划提供内地实习的环节,让大学毕业生获得宝贵的机会直接了解内地企业的运作及内地经济的发展。内地实习并不建基于雇佣关系。在内地实习的毕业生获政府发放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及视乎情况,每月1,500元的住宿津贴。

实习生在北京举行的交流会上分享实习经验。
实习生在北京举行的交流会上分享实习经验。
5.35

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计划接受大学毕业生申请起,并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已有1 302名毕业生透过计划在本港就业。他们的月薪平均为8,800元,而最高则达22,000元。在内地实习方面,超过200名毕业生在内地不同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及深圳展开实习。

对职业介绍所及往香港以外地区就业的规管

5.36

劳工处透过发牌、巡查和跟进投诉,监察职业介绍所的运作。在二零零九年,我们发出1 998个职业介绍所牌照、撤消两个牌照及拒绝了一宗牌照申请。截至年底,全港共有2 002间持牌职业介绍所。年内,本处人员视察职业介绍所达1 326次。

5.37

我们对前往香港以外地区就业加以规管,透过核签所有涉及体力劳动工人及月薪不超过20,000元的非体力劳动雇员在港签订的雇佣合约,保障受雇于港外雇主而前往其他地区就业的本地雇员的权益。

规管输入劳工

补充劳工计划

5.38

劳工处负责执行「补充劳工计划」,以容许确实面对招聘困难的雇主输入技术员或以下职级的工人。这计划的推行原则,是确保本地工人可优先获聘,但若雇主确实未能在本地聘得所需人手,便可输入劳工。

5.39

我们积极为本地求职人士提供就业选配和转介服务,确保他们优先就业。我们广泛宣传和发放按这计划登记的空缺资料。本地工人在适当的情况下,可参加特别设计的再培训课程,以增加获聘的机会。如雇主对应征者的年龄、教育程度、性别、技能或工作经验提出严苛或无理的要求,或无诚意聘用本地工人,他们的申请会遭拒绝。

5.40

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根据「补充劳工计划」在香港工作的工人共有1 595名。

外籍家庭佣工政策

5.41

外籍家庭佣工(简称「外佣」)自一九七零年代起可在香港工作。除享有适用于所有雇员的法定权利及福利,外佣亦受到标准雇佣合约的保障。在标准雇佣合约下,雇主必须提供有合理私隐的免费住宿、免费膳食(或膳津贴)、外佣来往原居地的旅费及免费医疗等予外佣。此外,政府亦自一九七零年代起,为外佣设定「规定最低工资」,避免外佣受剥削。政府非常重视保障外佣的法定及合约列明的权益。劳工处迅速调查有关违反外佣法定权益的投诉,并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提出检控。年内,我们亦广泛宣传外佣的权利和福利,并分别在二月、八月和九月份于外佣在休息日惯常聚集的地点举办了四次资讯站,吸引超过24 000访客参观。劳工处并就有关输入外佣的事宜与外佣输出国的领事馆、为外佣提供服务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外佣雇主组织保持紧密联系,以便能更好地回应有关外佣的事宜。

5.42

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共有267 778名外佣在港工作,比二零零八年的256 597人增加4.4%。他们当中约有49%的外佣来自印尼,而来自菲律宾的则约占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