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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07

第一章
二零零七年大事纪要

1.1

劳动市场的情况持续改善,失业率由二零零三年年中的8.5%下降至二零零七年年底的3.4%。尽管如此,就业依然是市民关心的课题。年内,我们采取新措施进一步协助竞争力较弱的一群就业,推行了交通费支援计划,鼓励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失业人士和低收入雇员寻找就业机会。在二零零七年,劳工处凭着积极和务实的态度,群策群力,在各个政策范畴再创佳绩。

就业服务

加强就业服务

1.2

为协助失业人士重投劳工市场及迎合雇主的招聘需要,劳工处继续以积极、创新、灵活及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加强我们的就业服务。年内,我们举办了十个大型招聘会及114个分区招聘会,以协助求职者寻找工作,及协助雇主招聘员工。在二零零七年,劳工处共录得135 489个成功就业个案,接获私人机构和政府部门的空缺达565 236个,两者均是历年来最高的数字。互动就业服务网站 ( www.jobs.gov.hk ) 在二零零七年录得超过9.22亿的浏览页次,再度成为浏览页次最高的政府网站之一。

扶助低收入人士

1.3

为加强对有经济困难的失业和低收入人士的就业支援,政府接纳前扶贫委员会的建议,于六月推出为期一年的交通费支援试验计划,作为政府的其中一项扶贫措施。试验计划为居住于离岛、北区、屯门和元朗等四个偏远地区而有经济困难的失业及低收入人士提供就业交通津贴,以鼓励他们求职及跨区就业。合资格的申请人会获发两类有时限的津贴,包括每月600元,为期不多于六个月的跨区交通津贴及不多于600元的求职津贴。

加强青少年就业及培训支援

1.4

劳工处致力于促进青少年就业。年内,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

1.5

我们于七月举办了“展翅青见超新星”颁奖礼,以展示展翅计划及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学员所得到的支援,并嘉许悉心指导他们的培训机构及雇主。学员的奋斗故事是他们同辈的最佳鼓励,亦彰显了学员、培训机构、雇主及政府在培育青少年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及劳工处处长谢凌洁贞与十位“展翅青见超新星”、雇主及培训机构代表合照。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及劳工处处长谢凌洁贞与十位“展翅青见超新星”、雇主及培训机构代表合照。
1.6

此外,我们于十二月设立了第一所名为“青年就业起点”的青年就业资源中心,为15至29岁的青年人提供一站式择业、就业及自雇支援服务,以提升青年人的就业能力,协助他们掌握就业资讯,从而在就业市场站稳阵脚,达至持续发展。在这平台之上,劳工处凝聚社会及企业各界的力量,为青年人提供适切的支援服务。

新设立的“青年就业起点”。
新设立的“青年就业起点”。

劳资关系

调解成功率创新高

1.7

香港仍是全球因劳资纠纷引致损失最少工作天的地方之一。在二零零七年,劳工处共处理124宗劳资纠纷及21 698宗申索声请,经调解而获圆满解决个案的比率为71.7%,是一九九四年以来最高的调解成功率。调解会议轮候时间亦由二零零六年的2.3个星期进一步缩短至二零零七年的2.0个星期。

严厉执法‧打击欠薪

1.8

在二零零七年,劳工处继续全方位打击欠薪罪行。为此,劳工督察对违例较多的行业进行了特别巡查行动。我们通过与工会建立的预警机制,收集各行业内雇主拖欠工资的情报,严厉执法,打击欠薪问题。雇佣申索调查科深入调查涉嫌违例欠薪的个案,聘用资深的前警务人员协助调查,提高搜集情报和证据的能力,务求尽早提出检控。

我们继续加强检控蓄意拖欠薪金的雇主及公司负责人,并透过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醒雇主履行依时支付工资的法定责任,鼓励雇员尽早提出申索及担任控方证人。

在严厉执法下,在二零零七年,劳工处成功检控违例欠薪罪行的传票达960张,为历来最高,比二零零六年的785张增加了22.3%。五名公司董事及两名雇主因欠薪而被判监禁刑罚。此外,首次有两名公司董事因欠薪罪行被判社会服务令,另有一名雇主因欠薪而被罚款150,000元。

促进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及和谐的劳资关系

1.9

我们举办不同类型的宣传活动,例如研讨会、讲座及巡回展览等,以鼓励雇主采纳良好人事管理措施。我们于六月举办了一个大型研讨会,鼓励雇主实施家庭友善雇佣措施,以协助雇员平衡工作和家庭的责任。为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我们于十一月为建造业的雇主、承包商、管理人员及雇员代表举行了另一大型研讨会,内容涵盖与该行业有关的法例及良好人事管理措施。

举办“开明雇主齐创造 家庭友善工作间”研讨会,鼓励雇主实施家庭友善雇佣措施。
举办“开明雇主齐创造 家庭友善工作间”研讨会,鼓励雇主实施家庭友善雇佣措施。

雇员权益及福利

加强打击雇用非法劳工

1.10

劳工处联同警方和入境事务处进行联合行动,打击非法雇佣活动。年内,联合行动次数达170次。我们亦广泛宣传本处的投诉热线(2815 2200),鼓励市民提供非法雇佣活动的情报。

为清洁工人及保安员而推行的“工资保障运动”

1.11

政府于二零零六年十月与商界及劳工界携手推行“工资保障运动”(下称“运动”),通过自愿及非立法方式为清洁工人及保安员提供工资保障。

在二零零七年,劳工处透过不同渠道推广该运动,并向市民宣扬有关工资保障的讯息。我们透过不同媒体播放宣传片及宣传声带,在地铁站、电车和巴士车身作户外广告,于路旁展示横额,派发宣传单张及海报,以及举办展览等,以宣传“运动”。此外,我们亦于民政事务总署举办的《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研讨会,向出席的法团代表作介绍。

至年底,在各界携手合作下,有1 070间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 / 机构参与“工资保障运动”。另外,不少使用劳工处就业服务的雇主经游说后,亦将其清洁工人及保安员职位空缺的工资调高至相关的市场平均水平。至十二月底,这类空缺的数目已超过3 700个。

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邓国威联同劳工顾问委员会委员李德明出席研讨会,呼吁各界支持及参与“工资保障运动”。
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邓国威联同劳工顾问委员会委员李德明出席研讨会,呼吁各界支持及参与“工资保障运动”。

政府于十月进行中期检讨,审视“运动”的进展。行政长官于2007-08年度的《施政报告》中宣布,将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全面检讨“运动”的成效。根据该《施政报告》,我们也开展了一旦全面检讨显示“运动”成效不彰时,可能须为清洁工人及保安员订立法定最低工资的准备工作。

加强保障政府服务承办商的雇员

1.12

我们密集巡查政府服务合约承办商的非技术雇员的工作地点,以保障这些雇员的法定劳工权益。在二零零七年,巡查次数达685次。如有足够证据,我们会采取果断行动检控违反劳工法例的承办商。年内,我们共向三名承办商提出检控。经劳工处和各采购部门加强执法及监察行动,承办商违例的情况已大幅改善。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申请进一步回落

1.13

劳工处继续全力从源头打击逃避支付工资责任的雇主,以防止欠薪事件转化为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申请特惠款项的个案。基金接获的申请数目由二零零六年的7 532宗下跌至二零零七年的4 836宗,是自一九九零年以来的最低位。基金在二零零七年有4.42亿元的盈余,这是基金自一九九七年亚洲金融风暴以来,第四次录得盈余。

工作安全与健康

塔式起重机安全

1.14

鉴于七月发生的一宗塔式起重机倒塌严重意外,我们针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及正确使用、保养,以及架设∕改动∕拆卸进行了一次突击巡查行动。在这项行动中,我们提出了十宗检控,并发出了八份敦促改善通知书及两份暂时停工通知书。

我们亦与建造业议会及其他持分者紧密合作,推行相关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劳工处处长谢凌洁贞巡视建筑地盘,对塔式起重机的运作及安全措施表示关注。
劳工处处长谢凌洁贞巡视建筑地盘,对塔式起重机的运作及安全措施表示关注。

楼宇翻新及维修工作安全

1.15
为提高小型楼宇翻新及维修工程的安全表现,劳工处继续强化在正常工作日、夜间及假日期间的点对点巡查,务求加强执法,严惩违规的承建商。我们亦进行全港性突击巡查,以及就吊棚安全与屋宇署进行联合行动。在这些特别行动中,我们发出了88份暂时停工通知书或敦促改善通知书,并对68项违例事项作出检控。在教育及宣传方面,我们举行了安全讲座及研讨会,亦举办了大型的推广活动,以提升业内人士的安全意识。此外,我们联同职业安全健康局推出中小型企业资助计划,为有需要的承建商和雇主提供资助,购买合适的高空工作防堕设备,以改善高空工作安全水平。

安全奖励计划

1.16

劳工处为饮食业和建造业举办安全奖励计划,以培养业界安全文化,提高雇主、雇员及其家属的安全意识。计划设有多项活动,包括安全表现比赛、巡回展览、工地探访、电台节目、电脑光碟、在“路讯通”播放宣传短片,以及颁奖典礼暨同乐日。

“饮食业安全奖励计划2006/2007” — 颁奖典礼暨嘉年华会。
“饮食业安全奖励计划2006/2007” — 颁奖典礼暨嘉年华会。

加强本地和国际合作

五一劳动节庆祝酒会

1.17

当时的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堃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劳动节庆祝酒会,表扬劳工界的贡献。酒会由行政长官曾荫权主礼,出席嘉宾包括职工会、雇主联会和其他机构的代表。

二零零七年劳动节庆祝酒会。
二零零七年劳动节庆祝酒会。

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机关的联系

1.18

我们借着进行访问及参与有关活动,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机关保持密切的联系和交流。

1.19

六月,助理处长(雇员权益)吴家光率领一个由政府、雇主及雇员代表组成的三方代表团,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在日内瓦举行的第96届国际劳工大会。

助理处长(雇员权益)吴家光(前排右三)及三方代表团成员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96届国际劳工大会。
助理处长(雇员权益)吴家光(前排右三)及三方代表团成员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96届国际劳工大会。

八月,助理处长(就业事务)吴国强亦率领一个代表团,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亚洲就业论坛:增长、就业与体面劳动。代表团借此了解国际劳工事务的最新发展,以及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官员和雇主及雇员代表的联系。

助理处长(就业事务)吴国强(中)率领代表团,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亚洲就业论坛。
助理处长(就业事务)吴国强(中)率领代表团,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亚洲就业论坛。
1.20

九月,劳工处助理处长(职业安全)曹承显率领代表团到四川省成都,出席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生产合作与发展论坛》。有关会议暨论坛旨在促进国内九省(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合作。

1.21

十一月,劳工处处长谢凌洁贞率领代表团到北京访问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拜会田成平部长。代表团亦借此行拜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劳工处处长谢凌洁贞(左)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田成平部长(右)在北京会面。
劳工处处长谢凌洁贞(左)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田成平部长(右)在北京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