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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与图表

图七‧二

二零零五年参与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活动及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机关的主要联系

 
  1. 劳工处派遣五人代表团到日本和韩国,考察两地的劳资关系、就业服务和劳工视察情况。

  2. 劳工处派遣一名代表前往日本,出席一个由国际劳工组织、日本政府及其他国际组织合办的「国际移民及亚洲的劳动市场研讨会」。

  3. 劳工处派代表参加由政制事务局为各政策局及部门代表统筹的访问团,到泛珠三角多个省份考察,包括四川、福建、湖南、广西、云南和贵州。

  4. 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先生,在政府新闻处统筹的《内地贵宾访港赞助计划》下访问香港特区。

  5. 劳工处助理处长(劳资关系)率领一个十人代表团前往海南省,出席由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举办的「国际劳工标准工作坊」。

  6. 劳工处助理处长(雇员权益)率领代表团到广州市,出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合办的「工伤康复国际研讨会」。

  7. 劳工处助理处长(政策支援及策略规划)及其他政策局和部门代表到瑞士出席联合国举办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听会。会后,助理处长访问英国,了解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的法例及实施经验。

  8. 劳工处助理处长(就业事务)和劳工处助理处长(雇员权益)率领代表团到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当地官员分享有关就业服务和雇员权益方面的意见及经验。

  9.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劳工)率领一个由政府、雇主及雇员代表组成的三方代表团,以中国代表团顾问的身分,出席于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93届国际劳工大会。

  10. 劳工处派遣代表出席由国际劳工组织和多个联合国机构合办的「残疾人士就业」国际合作圆桌会议。

  11. 美国国家补偿保险局剩余市场部总经理James NAU先生,在政府新闻处统筹的《贵宾访港赞助计划》下访问香港特区。

  12. 劳工处派员到上海,出席由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残疾人士联合会合办的「推广残疾人士就业机会」课程,向参加者分享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工处提供有关服务的经验。

  13. 出席国际劳工大会的美国代表团主要成员Edward POTTER 先生到访香港,并与劳工处人员分享美国在各劳工课题上的经验。

  14. 劳工处一名官员到韩国首尔出席由国际劳工组织及韩国劳工教育学院合办的「调解和仲裁培训者的训练课程」。

  15. 劳工处派遣七人访问团到英国和爱尔兰,考察两地有关就业服务和劳资关系的制度和措施。访问团并藉此机会了解爱尔兰在立法规管和执行最低工资、最高工时方面的经验。

  16. 劳工处代表与入境事务处代表到菲律宾和印尼,为准备来港工作的外籍家庭佣工举行有关就业及入境事宜的课程。

  17. 劳工处派遣七人代表团到加拿大和美国,了解两地有关雇员补偿保险制度的运作,并研究劳工法例下认可脊医的制度。

  18. 两名劳工处代表到马来西亚出席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举办的「长者劳动力潜能尽展」研讨会。

  19. 劳工处派遣六名代表到丹麦和德国,考察两地的就业服务,有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的法例及集体谈判制度。

  20. 劳工处助理处长(就业事务)率领代表团出席于四川省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

  21. 劳工处助理处长(就业事务)率八人代表团访问杭州和上海,考察当地在就业、劳资关系、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范畴提供的服务。

  22. 劳工处派遣两名官员前往韩国首尔,出席由国际劳工组织及韩国劳工教育学院合办的「以参与者角度改善工作和就业条件的伙伴计划培训课程」。

  23. 两名劳工处代表赴日本出席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举办的人力资源发展论坛,主题为「可持续经济增长与青年就业」。

  24. 劳工处助理处长(就业事务)率领代表团访问广东省主要城市的劳工事务行政机关,考察当地最新的就业服务措施。

  25. 劳工处派遣七人代表团到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了解两地的劳工法例及劳工视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