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为工伤雇员而设的自愿复康计划

「自愿复康计划」

劳工处与保险业界合作推出「自愿复康计划」,目的是为因工受伤的雇员提供适时免费的复康护理服务,使他们早日康复,及在安全的情况下尽早重投工作。

参与计划的保险公司会选择合适的工伤个案,主动联络受伤雇员,并邀请他们参加计划。保险公司或其委任的公证行会为受伤雇员提供复康护理服务,包括设计一个有效的复康治疗计划,令他们可尽快得到合适的治疗。

雇员需留意的事项

「自愿复康计划」提供一个额外途径,让受伤雇员免费享用由参与计划的保险公司或其委任的公证行透过私营医疗/复康机构所提供的检查及适当的复康治疗服务。这不但令雇员的伤患及早获得治疗,也加快他们康复和减轻因受伤而造成的永久损害。受伤雇员得到别人的关怀,不但有助他们复康和重拾信心,更可尽快重投工作岗位。所有在「自愿复康计划」下的复康护理(包括医疗诊治)费用,全数均由有关的保险公司支付,受伤雇员无须就此缴付任何费用。

「试工」的安排

重投工作(或称「试工」)是为受伤雇员在康复期间安排一些过渡性的工作(即一些合适但又不影响他们病情的工作),这不但有助他们在工作中复康和重拾工作信心,而且可令他们在康复后更易适应工作岗位。

复康护理专业人员(如专科医生、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及护士等)会在合适的情况下,并在医生证明受伤雇员适宜试工后,提出「试工」建议。医生会订明「试工」的详细安排,例如工作性质、工作时数、试工期等,再由保险公司及雇主作出安排。由于「试工」只会在医生证明受伤雇员适宜担任有关工作时才会适当地作出安排,而「试工」是复康疗程的重要一环,因此所安排的工作应该不会影响伤患的复原。

「试工」期间的工伤病假钱

如果受伤雇员在「试工」期间因未能完全恢复正常的工作能力,令收入低于意外发生时的水平,他可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这段「暂时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期间享有按期付款(即「工伤病假钱」),金额相等于在意外发生时的每月收入与暂时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期间每月收入差额的五分之四。

受伤雇员的申索权利

参加「自愿复康计划」并不影响受伤雇员在《雇员补偿条例》下的权益,其享有的法定补偿仍然依据《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计算。至于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评估(俗称「判伤」),则仍然会由劳工处处长委任的雇员补偿评估委员会,根据《雇员补偿条例》作出评估。

受伤雇员应积极参与复康疗程及尊重复康护理专业人员的意见。雇员有权要求向保险公司索取其复康报告。为使雇员的主诊医生/医院更了解该雇员的康复情况,保险公司或会向该医生/医院提供复康报告,但事前须征询雇员的同意。受伤雇员应留意,负责调查他的申索个案的公证行亦可查阅由复康护理专业人员撰写的复康进度报告和完结报告,以及经他同意而取得的医事报告,以便就申索向保险公司提供意见。

受伤雇员参与「自愿复康计划」纯属自愿,即他们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邀请。如他们在参与计划后遇到困难,亦可随时退出计划。

保险公司的角色

参与计划的保险公司或其委任的公证行会安排受伤雇员接受由私营医疗/复康机构为受伤工人提供的复康护理服务,而有关的复康护理专业人员均是根据香港法例注册的合资格医护人员。一般来说,复康护理服务包括医疗诊治、物理治疗、职业治疗等。受伤雇员接受哪一种服务须视乎其伤势及治疗的需要而定。

复康的过程

复康的过程会因应不同的情况及需要而略有不同。典型的过程包括由复康护理专业人员为受伤雇员进行伤势评估,设计一个有效的复康治疗计划,并向雇员解释有关疗程。

受伤雇员或会被邀请签署同意书,授权保险公司或公证行向其主诊医生/医院索取医事报告。如有需要,在雇员的同意下,复康护理专业人员或会陪同雇员前往复诊,以便就雇员是否适宜接受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费复康服务,征询医生的意见。不过,复康护理专业人员应在医生为雇员完成诊治后,才与雇员一起与医生会面,以免影响医生与病人的保密关系。

「工伤管理统筹员」

保险公司会指派「工伤管理统筹员」,负责在复康疗程进行期间与受伤雇员及计划有关工作单位作出协调及跟进。例如在初期负责联络受伤雇员及治疗人员,其后跟进受伤雇员与其部门主管的联系,以及协调「试工」的安排,确保受伤雇员能顺利及安全地进行试工。统筹员应尽力协助受伤雇员早日康复,而不应参与保险申索调查的工作。

雇主的支持

雇主应鼓励及支持受伤雇员参与复康计划。

雇主的关怀及积极配合,不但有助加快受伤雇员的康复,而且可使他们早日重投工作。这不单可以将工伤意外对雇员的负面影响减低,亦可增加员工的归属感,提高他们的士气,并改善劳资关系。此外,透过「自愿复康计划」进行定期沟通,可增进上司与员工的关系,亦有助提升雇主的生产力,以及加强对员工的管理。

在雇员放取工伤病假期间,雇主除了要支付工伤病假钱外,亦可能需要另外聘请替工,当中招聘、培训和熟习工序所涉及的时间和成本甚多。因此,雇员在得到适切治疗后早日重投工作,可有效减低企业成本和减少对机构日常营运的影响。

如医生证明雇员适合「试工」,则雇主应尽量作出适当安排。在「试工」期间,雇主及受伤雇员应与「工伤管理统筹员」及复康护理专业人员保持紧密联络和沟通,令「试工」得以顺利及安全地进行,以帮助雇员重拾对工作的信心和重新适应工作岗位。

参与计划的保险公司

现时有十多间保险公司参与自愿复康计划。详情可向劳工处雇员补偿科的分区办事处查询,或按此处查阅已参与自愿复康计划的保险公司名单

查询

如就「自愿复康计划」有任何疑问,可与处理有关个案的劳工处雇员补偿科的分区办事处联络。

雇员补偿科办事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