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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及工业经营(气体焊接及火焰切割)规例》

《工厂及工业经营(气体焊接及火焰切割)规例》已于2004年3月1日全面生效。

本规例的主要规定是:

  • 东主须确保气体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只由年满18岁及持有有效证书的人进行,或由正在接受气体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训练的人,在一位持有有效证书的人的监督下进行;
  • 东主须提供认可的训练课程给其雇员,以确保其雇员有足够的训练和能力进行气体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及
  • 雇员必须参加由东主提供的训练课程。


现在开始,任何进行气体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的人士,都必须受过认可训练并持有有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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