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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承认注册中医的医事职能

引言
《2006年为雇员权益作核证(中医药)(杂项修订)条例》(下称《修订条例》)有关《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1 (第360章)的部分由2008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有关修订的主要目的,是就肺尘埃沉着病(下称「肺尘病」)及/或间皮瘤 2 患者在《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下享有的权益,承认注册中医所进行的医治。

本简介旨在以浅白的文字,简述是次关于《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的主要修订。有关《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的其他主要规定,请参考由肺尘埃沉着病补偿基金委员会编制的单张或以下网址:http://pcfb.org.hk/compensate_download.php?lang=sc。有关《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的详细法律条文,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的主要修订】
是次修订适用于在2008 年 9 月 1 日或之后,由注册中医为肺尘病及/或间皮瘤患者进行的医治或签发的证明书。
1. 医疗费
  • 肺尘病及/或间皮瘤患者在接受注册中医医治后,可申索与诊治其肺尘病及/或间皮瘤有关连而属合理所需的医疗费(包括诊金、外科收费或疗法收费;护理、入住医院、药物、治疗物品及药用敷料的费用等)。但仅为一般保健而处方的补药或物质的费用则不包括在内。

  • 患者可获付还医疗费用的每天最高金额如下:

    住院治疗: 200元
    门诊治疗: 200元
    同日住院及门诊治疗: 280元

  • 除非处方载有有关药物的配发次数,并配发时按照该指示,否则患者不得要求付还同一处方配发超过一次的药物的费用。

2. 就作进一步身体检查给予意见

  • 《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规定,肺尘病及/或间皮瘤患者每隔21 个月可要求肺尘埃沉着病判伤委员会对其作进一步的身体检查 3。患者如经注册中医诊治,指其健康已恶化,因而相当可能会在法例所订的21 个月期满之前离世,可要求判伤委员会考虑提前进行该进一步身体检查。

【查询】


请注意:以上资料只供参考,有关对《修订条例》及《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的一切诠释,皆以法例原文为依归。


其他参考资料
【注册中医】
注册中医是指列于中医注册名册内且已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第69或85条注册的人士。

只有已列于中医注册名册内的人士,才有权称为「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医」或「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医师」或简称为「注册中医」或「注册中医师」。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已将一份载列了所有注册中医的名单上载于管委会网页供巿民查阅。管委会的网址是http://www.cmchk.org.hk

【注册中医的专业守则和指引】
管委会制订的《香港注册中医专业守则》目的在维持注册中医的专业操守,并为注册中医的执业水平订立标准。该守则规定注册中医必须对病人负起专业上的责任,不得发出内容失实或误导他人的虚假专业证明,并须保存病人的病历纪录及发出处方。
【中药材零售商】
注册中医所处方的中药材,必须由领有牌照的中药材零售商,或由注册中医为施用于其直接治理的病人而配发。中药材零售商的牌照分为(i)持牌中药材零售商及(ii)持有中药商过渡证明书(过渡性牌照)的中药材零售商,两类牌照均由管委会的中药组发出,名单可于管委会网页查阅。
1. 《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向因患上肺尘埃沉着病及/或间皮瘤而导致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士或因该等疾病致死的人士的家人提供补偿。肺尘埃沉着病补偿基金委员会负责按条例厘定和发放补偿款额。
2. 根据《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肺尘病是指由于石棉尘埃或游离硅石尘埃而导致肺部纤维化的疾病,而间皮瘤是指由于石棉尘埃而导致的间皮组织的原发性恶性肿瘤。患者可能会同时患有肺尘病及间皮瘤。
3. 根据《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肺尘病及/或间皮瘤患者须经肺尘埃沉着病判伤委员会检查,以裁定其因该等疾病而引致的丧失工作能力程度。患者可在上次检查日期起计21 个月之后,要求判伤委员会对其作进一步的身体检查,以厘定其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有否增加。按条例原有的规定,患者如经注册医生诊治,指其健康恶化而快将去世,则可要求判伤委员会考虑提早作该进一步身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