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 問 解 答

職業安全及健康
安全主任及安全審核員的註冊
問1. 註冊為安全主任的資格為何?
答1.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該規例)(第59Z章)第5(1)及5(2)條,任何人士如要符合資格註冊為安全主任,必須具有該規例附表三所列的資格。要註冊為建築地盤安全主任,必須符合附表所列資格 A、B、C 或 D 項;要註冊為船廠或貨櫃處理作業工場安全主任,則須符合附表所列資格A、B或 C項。

然而,在緊接2004年1月2日(即該規例開始適用於貨櫃處理作業之日)之前已在貨櫃處理作業擔任全職安全主任的人士,即使不符合附表三所列資格,仍可根據該規例第5(3)條,於該日之後的十二個月內向勞工處處長提出申請註冊。

 
問2. 我怎樣才可以申請成為註冊安全主任?
答2. 你應提交安全主任註冊申請書表格1 (PDF),作為申請註冊成為 《工廠及工業經營 (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 規例》下的安全主任。該表格可直接交往位於新界荃灣眾安街68號城市中心I期13字樓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詳情請參閱《如何申請註冊為安全主任》。
 
問3. 是否需要為安全主任的註冊續期?
答3. 需要。根據《2001年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修訂)規例》的規定,安全主任註冊的有效期為4年。安全主任須在註冊有效期屆滿前為註冊續期,令其繼續有效。
   
問4. 我在《2001年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修訂)規例》實施前已註冊為安全主任,我的註冊是否仍然有效?
答4. 仍然有效。在《2001年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修訂)規例》於2002年6月7日實施前已註冊的安全主任,會被視為在該日註冊。因此,你的安全主任註冊仍然有效,但註冊有效期會在該日的4年後屆滿。
   
問5. 我怎樣可以為我的安全主任註冊續期?
答5. 你可以在你的安全主任註冊有效期屆滿前9個月內,向勞工處處長申請為你的安全主任註冊續期。該項申請須以表格6 (PDF)提出。該表格可直接交往位於新界荃灣眾安街68號城市中心I期13字樓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
   
問6. 我怎樣可以為我的安全主任註冊重新確認生效?
答6.

安全主任的註冊如已期滿失效,你可向勞工處處長提出申請將該註冊重新確認生效。該項申請須以表格6 (PDF) 提出。該表格可直接交往位於新界荃灣眾安街68號城巿中心I期13字樓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

   
問7. 安全主任註冊的續期或重新確認生效,有沒有任何先決條件?
答7. 有。註冊安全主任須令勞工處處長信納他/她曾在緊接續期或重新確認生效申請前的4年內,已完成總共不少於100小時關於職業安全及健康的專業進修計劃,其申請才可獲批准。請參閱《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專業進修計劃指引》以獲取有關指引。
   
問8. 註冊安全審核員的資格和申請程序為何?
答8. 要註冊為安全審核員的人士須具備《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第59AF章) 附表1(PDF)所列的資格。申請人須以表格1(PDF)提出申請。該表格可直接交往位於新界荃灣眾安街68號城市中心I期13字樓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
   
問9. 哪些機構提供安全審核員的訓練計劃?
答9. 勞工處處長已註冊了一些計劃營辦人所提供的安全審核員訓練計劃。請直接向這些計劃營辦人查詢參加訓練計劃事宜。


| 疑問解答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