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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補償保險徵款管理局

僱員補償保險徵款管理局是根據《僱員補償保險徵款條例》(香港法例411章)於1990年7月1日成立,負責向承保人收集僱員補償保險徵款,並分配予有關指定團體。

職能

1. 收集由承保人轉交的徵款; 

2. 就徵款率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建議;及 

3. 將管理局的資源淨額按照既定比率分配予各指定團體。

成員

管理局由10名成員組成,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本屆任期為三年,由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陳遠秀女士,JP
委員
陳志雄先生 僱主代表
盧靄寧女士 僱主代表
梁芳遠女士,MH 僱員代表
陳萬聯應先生 僱員代表
黃國添先生 保險業界代表
林楚賢醫生
(任期由2023年10月17日起
至2025年6月30日止)
職業安全健康局代表
李秀琼女士
(任期由2022年7月1日起
至2024年6月30日止)
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代表
林凱儀女士
(任期由2022年7月1日起
至2024年5月31日止)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代表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負責僱員補償事務)

管理局資料

管理局每年印製介紹該局活動及財務狀況的年報。 如需查詢,可與管理局秘書處聯絡。

電話:2723 1288
傳真:2581 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