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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指南

3. 註冊安全審核員、安全查核員及計劃營辦人的責任

3.1 註冊安全審核員

註冊安全審核員應 ─

  • 在完成安全審核後28天內,向東主或承建商提交安全審核報告;
  • 備存安全審核報告的文本最少5年;
  • 在接獲處長的書面要求後,在21天內提交安全審核報告的文本;
  • 按認可格式通知處長他將開始進行安全審核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及在上述日期的14天前發出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