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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2008

第五章
就業服務

www.labour.gov.hk/tc/service/content.htm
5.1

就業服務綱領的宗旨,是免費提供各種有效的就業輔助和輔導服務,以協助求職人士找尋合適的工作,並協助僱主填補職位空缺。我們透過以下方式達致這個目標:

  • 為僱主和求職人士提供方便和切合需要的就業服務;
  • 為失業的弱勢社群提供深入的就業輔助和個人服務;
  • 協助青年人提高就業能力,並向他們提供擇業意見;
  • 規管本地的職業介紹所;
  • 保障受港外僱主聘用而前往其他地方就業的本地僱員的權益;
  • 確保不會有人濫用輸入勞工計劃而影響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
5.2

勞工處在這綱領下執行的兩條主要法例是《僱傭條例》下的《職業介紹所規例》和《往香港以外地方就業合約條例》。

5.3

《職業介紹所規例》及《僱傭條例》第XII部透過發牌制度、巡查、調查和檢控,規管本港職業介紹所的運作。

5.4

《往香港以外地方就業合約條例》透過核簽有關人士的僱傭合約,保障受港外僱主聘用而前往其他地方就業的本地體力勞動工人,以及月薪不超過二萬元的非體力勞動僱員的權益。

二零零八年的工作概況和成績

香港的就業情況

5.5

勞工處在二零零八年刊登由私人機構提供的空缺共671 770個,是歷年來最高的數字,較二零零七年的559 815個空缺增加近20%。有關勞動人口、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的最新統計數字,請參看以下網頁:
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subjectID=2&tableID=006

主要的工作表現指標

5.6

為了向市民提供更佳的服務,勞工處加強為求職者提供的就業服務。在二零零八年,本處共達成146 308宗就業個案,是歷來最高紀錄,與二零零七年的135 489宗相比,增加8%。 (圖五·一圖五·二)

更多服務選擇

就業中心提供的服務

5.7

求職人士可前往就業中心選擇適合的職位空缺,然後由中心職員安排轉介服務。各中心均設有先進設備如電子顯示屏、自助觸幕式空缺搜尋終端機、傳真機、免費電話、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以及就業資訊角。

設備完善的就業中心。
設備完善的就業中心。
5.8

透過就業選配計劃,就業主任協助求職人士深入了解自己的學歷、技能、工作經驗、對工作的要求等重要因素,並鼓勵他們積極選配合適的工作。在有需要時,就業主任會轉介求職人士參加再培訓課程。

電話就業服務

5.9

在勞工處登記求職的人士,可以致電電話就業服務中心(2969 0888),享用就業轉介服務。該中心的職員可透過電話會議,安排求職人士與僱主直接對話。

網上就業服務

5.10 

勞工處的「互動就業服務」網站 (www.jobs.gov.hk) 提供24小時的網上就業服務及全面的就業資訊。該網站是最受歡迎的政府部門網站之一。在二零零八年,該網站錄得的瀏覽數字超過9.40億頁次,佔所有政府網站瀏覽頁次總數的19%。此外,該網站與本港的主要就業網站連結,並設有多個專題網頁,為特定的服務對象提供專門的就業資訊。在十二月,我們新增了一個專題網頁,羅列有意聘請因結業或裁員而失去工作的員工的僱主所提供的職位空缺。

集中處理職位空缺

5.11 

僱主如欲招聘員工,可透過圖文傳真(2566 3331)、電話(2503 3377)或互聯網 (www.jobs.gov.hk),把職位空缺資料送交職位空缺處理中心,而有關的職位空缺資料會在一個工作天內在所有就業中心張貼,及上載到「互動就業服務」網站。

特別招聘和推廣活動

5.12 

勞工處舉辦多種活動推廣就業服務,和籲請僱主提供職位空缺。我們還籌辦招聘會,讓求職人士和僱主直接會面和商談。為協助居於偏遠地區的求職人士就業,我們在二零零八年於天水圍、屯門、青衣及將軍澳舉辦大型招聘會。此外,為了更迅速回應僱主的招聘需要,並為各區求職人士提供更方便的服務,我們在就業中心舉辦小型招聘會,協助僱主在區內招聘員工,讓求職人士無需長途跋涉參加面試。年內,我們舉辦了十個大型招聘會及197個小型招聘會,吸引了約47 000名求職人士到場。

於東港島就業中心舉行的小型招聘會。
於東港島就業中心舉行的小型招聘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參觀勞工處與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於天水圍合辦的「零售業招聘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參觀勞工處與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於天水圍合辦的「零售業招聘會」。

為需要協助的人士提供深入服務

中年求職人士

5.13 

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勞工處推出「中年就業計劃」,旨在協助40歲或以上的失業人士就業。僱主每僱用一名合資格的中年求職人士擔任全職長工,並提供在職培訓,每月可獲發1,500元的培訓津貼,以三個月為限。截至二零零八年年底,該計劃共錄得42 511個成功就業個案。

工作試驗計劃

5.14 

工作試驗計劃在二零零五年六月推出,目的是提升在就業方面有特殊困難的求職者的就業能力。這項計劃並無年齡限制,在為期一個月的工作試驗期內,參加者會獲安排擔任參與機構所提供的工作,而雙方並無僱傭關係。參加者成功完成一個月的工作試驗後,勞工處會給予每位參加者4,500元津貼,而參與機構則另外給予參加者500元津貼。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參加者的津貼金額已增加至5,000元。截至年底,共有2 167名求職者獲安排參加工作試驗。

交通費支援計劃

5.15 

交通費支援計劃的原意是鼓勵四個指定偏遠地區(即元朗、屯門、北區和離島)的居民尋找就業機會及持續就業。這項具時限性的計劃針對這些地區就業機會較少、交通費高昂的情況,為居民提供支援。在檢討計劃的成效後,政府於七月推行一系列的放寬措施。在放寬計劃下,合資格申請人可獲發兩類有時限的津貼;分別為求職津貼(最多600元)及在職交通津貼(每月600元、為期最多十二個月)。


截至年底,放寬計劃共收到17 718宗申請。

本地家務助理

5.16 

為改善本地家務助理市場的職位供求錯配情況,並推廣本地家務助理的服務,勞工處在二零零三年六月推出本地家務助理特別津貼獎勵計劃向願意在其居住的地區以外或在特許時段(即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以外的時段)工作的合資格家務助理發放津貼。獲批准的申請人獲發每天50元的津貼,上限為7,200元。


計劃自推出以來,本地家務助理的需求顯著增加,而家務助理的工資亦有上升,可見計劃已達到促進本地家務助理市場發展的目標。計劃於十月底如期結束,受惠人數達12 600人,遠超過原定8 000人的目標,共發放津貼約5,500萬元。

新來港定居人士

5.17 

我們透過就業中心,為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全面的就業服務,包括就業輔導、工作轉介、就業講座及就業資訊。

 受大規模裁員行動影響的工人

5.18 

當有大規模的公司倒閉或裁員事件發生時,勞工處會設立查詢熱線,並在就業中心設立特別服務櫃位,為受影響員工提供優先的就業轉介及就業選配服務。勞工處會呼籲僱主提供合適的職位空缺,並會通知受影響員工有關的職位空缺資訊,以便他們找尋工作。年內,勞工處共為3 420名受影響的員工提供優先就業服務。

殘疾求職人士

5.19 

展能就業科為尋求公開就業的殘疾求職人士,提供適切的就業服務。就業主任為他們提供個別的就業輔導及工作選配服務,有需要時並會轉介他們修讀特設的再培訓課程。年內,該科登記了3 327名殘疾求職人士,並成功安排其中 2 490人就業。 (圖五·三)

就業展才能計劃

5.20 

勞工處於二零零五年四月推出「就業展才能計劃」,以促進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該計劃為殘疾求職人士提供職前培訓,協助他們掌握求職策略、面試技巧、溝通/人際關係技巧等,並向參與計劃的僱主發放津貼,數額相等於有關僱員每月工資的一半,上限為每月3,000元,以三個月為限。截至二零零八年年底,共有 1 236名殘疾人士參加該計劃,獲協助成功就業者則有 1 223人。

自助求職綜合服務

5.21 

「自助求職綜合服務」(導航計劃)旨在改善殘疾求職人士的求職技巧,鼓勵他們以更積極的態度找尋工作,提高他們的就業機會。在二零零八年,共有 488名殘疾求職人士參加這項計劃,計劃的整體就業率約為74%。

 互動展能就業服務網站

5.22 

「互動展能就業服務」網站 (www.jobs.gov.hk/isps) 為殘疾求職人士和僱主提供就業和招聘服務。殘疾求職人士可透過網站登記、瀏覽職位空缺及進行初步的就業選配;僱主則可透過網站遞交職位空缺、物色合適殘疾求職人士填補空缺,以及要求展能就業科轉介殘疾求職人士參加遴選面試。

推廣活動

5.23 

年內,展能就業科製作了一系列殘疾人士成功就業的宣傳短片,加深市民對殘疾人士工作能力的認識。我們亦為僱主舉辦研討會,並為特定行業舉辦推廣活動,為殘疾人士蒐集更多職位空缺。

為青年人提供的服務

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 (簡稱「青見計劃」)

5.24 

「青見計劃」的特色包括:(一)由註冊社工擔任「個案經理」,為學員提供50小時的職業輔導及支援服務;(二)安排學員修讀40小時有關溝通和人際關係訓練的導引課程;(三)僱主聘用每名學員和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可在培訓期內每月獲得2,000元的培訓資助;學員如修讀工餘職業訓練課程,則可獲4,000元的訓練津貼。截至二零零八年年底,已有40 450名學員在計劃下獲聘為見習生,另有18 870名學員在他們的個案經理協助下找到其他工作。

5.25 

於二零零八年,「青見計劃」繼續為不同行業和個別機構度身訂造就業計劃。透過與「展翅計劃」的協作,我們以一條龍的服務模式,由「展翅計劃」提供切合機構需要的職前技能訓練,然後透過「青見計劃」為學員提供在職培訓。這種培訓服務模式備受機構及學員歡迎。在二零零八年,我們共開辦了19個為零售、飲食、旅遊、護理及物業管理等行業的僱主度身訂造的培訓及就業項目。此外,我們亦與提供大量在職培訓空缺的機構合辦特別就業項目。

青年職前綜合培訓─展翅計劃

5.26 

「展翅計劃」為15至19歲的青年提供各種有關就業的培訓和工作實習機會。各政府部門、培訓機構和志願團體攜手合作,提供四個單元的培訓,包括(a)領袖才能、紀律及團隊精神訓練;(b)求職及人際技巧訓練;(c)基本/進階電腦應用技能訓練;以及(d)職業技能訓練。公營及私營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亦提供工作實習空缺,讓學員汲取實際工作經驗,以加深認識真實工作環境。在推行計劃的整段期間,專業青年工作者為學員提供擇業輔導及支援服務。在二零零八年,「展翅計劃」為超過5 100名青年提供各種就業培訓和工作實習機會。除部分學員在完成培訓後繼續進修外,其餘的學員有超過70%已成功就業。

5.27 

為使「展翅計劃」和「青見計劃」學員獲最大得益,我們設立「旋轉門」機制,容許學員於計劃年度內轉換參加兩個計劃,從而為15至24歲的青年人提供一站式的培訓及就業服務。

5.28 

為鼓勵青少年參與職前培訓,從而提升他們的就業能力,學員修讀「展翅計劃」的單元培訓課程及度身訂造培訓課程或「青見計劃」的導引課程而出席率達80%,可獲發每天30元的交通津貼。

5.29 

我們於七月舉辦了「展翅青見超新星」頒獎禮,以展示展翅計劃及青見計劃學員所得到的支援,並嘉許悉心指導他們的培訓機構及僱主。學員的奮鬥故事是他們同輩的最佳鼓勵,亦彰顯了學員、培訓機構、僱主及政府在培育青少年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展翅青見超新星2008 頒獎禮。
展翅青見超新星2008 頒獎禮。

青年就業支援

5.30 

勞工處開設了兩所名為「青年就業起點」的青年就業資源中心。兩所中心為15至29歲的青年人提供一站式綜合擇業及就業支援服務,服務範疇包括職業評估、擇業指導、增值培訓、就業和自僱支援以及提供最新的就業市場資訊等,讓青年人認清自己的就業方向、提升青年人的就業能力及支援青年人進行自僱業務。年內,兩所中心共為63 636名青年人提供服務。

對職業介紹所及往香港以外地區就業的規管

5.31 

勞工處透過發牌、巡查和跟進投訴,監察職業介紹所的運作。在二零零八年,我們發出1 949個職業介紹所牌照及拒絕了一宗牌照申請。截至年底,全港共有1 887間持牌職業介紹所。年內,本處人員視察職業介紹所達1 321次。

5.32 

我們對前往香港以外地區就業加以規管,透過核簽所有涉及體力勞動工人及月薪不超過20,000元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在港簽訂的僱傭合約,保障受僱於港外僱主而前往其他地區就業的本地僱員的權益。

規管輸入勞工

補充勞工計劃

5.33 

勞工處負責執行「補充勞工計劃」,以容許確實面對招聘困難的僱主輸入技術員或以下職級的工人。這計劃的推行原則,是確保本地工人可優先獲聘,但若僱主確實未能在本地聘得所需人手,便可輸入勞工。

5.34 

我們積極為本地求職人士提供就業選配和轉介服務,確保他們優先就業。我們廣泛宣傳和發放按這計劃登記的空缺資料。本地工人在適當的情況下,可參加特別設計的再培訓課程,以增加獲聘的機會。如僱主對應徵者的年齡、教育程度、性別、技能或工作經驗提出嚴苛或無理的要求,或無誠意聘用本地工人,他們的申請會遭拒絕。

5.35 

截至二零零八年年底,根據「補充勞工計劃」在香港工作的工人共有1 338名。

外籍家庭傭工政策

5.36 

外籍家庭傭工(簡稱「外傭」)自一九七零年代起可在香港工作。除享有適用於所有僱員的法定權利及福利,外傭亦受到標準僱傭合約的保障。在標準僱傭合約下,僱主必須提供有合理私隱的免費住宿、免費膳食(或膳津貼)、外傭來往原居地的旅費及免費醫療等予外傭。此外,政府亦自一九七零年代起,為外傭設定「規定最低工資」,避免外傭受剝削。政府非常重視保障外傭的法定及合約列明的權益。勞工處迅速調查有關違反外傭法定權益的投訴,並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提出檢控。年內,我們亦廣泛宣傳外傭的權利和福利,並在二月於外傭在休息日慣常聚集的地點舉辦了一次資訊站,吸引超過6 000訪客參觀。勞工處並就有關輸入外傭的事宜與外傭輸出國的領事館、為外傭提供服務的非政府組織以及外傭僱主組織保持緊密聯繫,以便能更好地回應有關外傭的事宜。

5.37 

截至二零零八年年底,共有256 597名外傭在港工作,比二零零七年的245 500人增加4.5%。當中約49%來自菲律賓,48%來自印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