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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 2009-2010 - 第五章

就業輔導委員會

5.1 引言

勞工顧問委員會在1976年5月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就勞工處就業科運作的事宜,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小組委員會在1978年重新命名為就業輔導委員會,而職權範圍亦擴展至勞工處就業服務綱領下的所有工作。

5.2 職權範圍

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如下:

  • 就勞工處所提供的就業服務,包括為健全及殘疾人士提供的就業服務,以及為青少年提供的擇業輔導服務,提供意見;
  • 就與職業介紹所運作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以及
  • 就與受僱於香港以外地方的本港工人的就業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

5.3 成員組織

就業輔導委員會的委員由勞工處處長委任。委員會在2009-2010年度的成員組織如下:

# 如獲委任為主席的人士來自此組別,則此組別只可有一名代表。

就業輔導委員會在2009-2010年度的成員名單載於附錄II

5.4 2009-2010年度的活動

在2009-2010年度,就業輔導委員會曾就以下就業服務及計劃提供意見:

就業服務

就業科為健全求職人士提供免費就業服務,就業資訊及推廣科則旨在透過宣傳及推廣活動,加強推廣勞工處的就業服務和發放職位空缺的資訊,而展能就業科則專責為尋求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服務。委員會對多項計劃及新就業措施,包括「交通費支援計劃」、「大學畢業生實習計劃」及「零售業招聘中心」等,提供了寶貴的意見。

「展翅青見計劃」

「展翅計劃」於1999年9月推出,目的是透過職前培訓提升15至19歲青年離校生的就業競爭力。「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青見計劃」)於2002年7月推出,旨在為15至24歲、學歷在大學學位程度以下的青少年提供見習就業機會。勞工處於2009年9月加強及整合「展翅計劃」及「青見計劃」成為一個兼備職前及在職培訓完整配套的綜合計劃-「展翅青見計劃」,以「一條龍」的模式提供更適切及全面的青年培訓及就業支援。委員會欣悉上述青年計劃的進展,並提供了寶貴的意見。

擇業輔導服務

擇業輔導服務為青年人提供擇業資料,藉以推廣擇業教育,幫助他們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才幹、興趣及能力的職業。兩所名為「青年就業起點」的青年就業資源中心,為15至29歲的青年人提供一站式的就業及自僱支援服務。委員會對「青年就業起點」的服務及培訓課程,提供了建設性的意見。

一站式就業及培訓中心

勞工處計劃於天水圍開設先導性質的一站式就業及培訓中心,以理順、整理和提升現時由勞工處、社會福利署及僱員再培訓局提供的就業及培訓/再培訓服務。委員會欣悉上述的新就業措施,並就未來路向提供了寶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