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
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所規定的補償金額

  • 《僱員補償條例》為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或患上職業病而受傷的僱員或因而死亡的僱員的家庭成員提供補償。
  • 《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肺塵病條例》)向因患上肺塵埃沉着病(肺塵病)及/或間皮瘤以致喪失工作能力的人士或以致死亡人士的家庭成員提供補償。
  • 《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失聰補償條例》)為因受僱從事指定高噪音工作以致罹患失聰的人士提供補償。
  • 立法會於2012年7月17日通過三項決議,提高上述三條條例合共15個補償項目的金額。有關修訂由2012年7月21日起生效。

《僱員補償條例》

  • 八個《僱員補償條例》項目的補償金額已獲調高。新的補償金額適用於在2012年7月21日或之後發生的工傷意外事故。有關的補償金額變動如下:

 

《僱員補償條例》項目

原先的金額(元)

調整後的金額(元)

1

每月收入上限(用以計算死亡及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

21,500

23,580

2

死亡的最低補償

310,000

340,040

3

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最低補償

352,000

386,110

4

給予需要別人照顧的僱員的補償

422,000

462,890

5

過期支付補償的附加費最低金額

  • 初次附加費
  • 進一步附加費

 

500
1,000

 

550
1,100

6

殯殮費上限

35,000

70,000

7

供應和裝配義製人體器官或外科器具的費用

33,000

33,460

8

維修和更換義製人體器官或外科器具的費用

100,000

101,390

《肺塵病條例》

  • 五個《肺塵病條例》項目的補償金額已獲調高。新的補償金額適用於計算肺塵病或間皮瘤患者在2012年7月21日或之後所得的補償。至於與死亡相關的補償金額,則適用於在2012年7月21日或之後發生的死亡個案。有關的補償金額變動如下:

 

《肺塵病條例》項目

原先的金額(元)

調整後的金額(元)

1

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的補償

3,180

3,220

2

親屬喪亡之痛的補償

100,000

101,390

3

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

100,000

101,390

4

殯殮費上限

35,000

70,000

5

護理及照顧方面的補償

4,160

4,520

《失聰補償條例》

  • 兩個《失聰補償條例》項目的補償金額已獲調高。新的補償金額適用於在2012年7月21日或之後,獲裁定補償款額的個案。有關的補償金額變動如下:

 

《失聰補償條例》項目

原先的金額(元)

調整後的金額(元)

1

用以計算永久喪失工作
能力補償的最高補償額

  • 未滿40歲
    (倍數:96)
  • 年滿40而未滿56歲
    (倍數:72)
  • 年滿56歲
    (倍數:48)

 


2,016,000

1,512,000

1,008,000

 


2,263,680
(23,580 x 96)
1,697,760
(23,580 x 72)
1,131,840
(23,580 x 48)

2

用以計算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的最低補償額

341,000

38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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