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保障科
薪酬保障科
協助因僱主無力償債而遭拖欠工資、代通知金和遣散費的僱員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下稱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為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
提供行政支援。
處理及審核基金接獲的申請。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可墊支的款項包括僱員在服務的最後一天之前4個月內,已為僱主服務而未獲支付的工資,以及僱員根據《僱傭條例》應享有但遭拖欠的代通知金及遣散費。
資金來自從每張商業登記證每年所收取的450元徵費。
下載《
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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