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  

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是根据《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例》(香港法例411章)于1990年7月1日成立,负责向承保人收集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并分配予有关指定团体。  

职能  

收集由承保人转交的征款; 

就征款率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建议;及 

将管理局的资源净额按照既定比率分配予各指定团体。 

成员

管理局由10名成员组成,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本届任期为三年,由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代表如下:

主席

唐家成先生,JP

委员

刘文炜先生,BBS,JP雇主代表
蔡关颖琴女士,MH 雇主代表
梁富华先生,MH,JP雇员代表
吴慧仪女士,MH 雇员代表
丘振雄先生保险业界代表
邝正炜先生,JP
(任期由2010年9月28日起
至2012年8月21日止)
职业安全健康局代表
梁颂恩女士
(任期由2010年7月1日起
至2012年6月30日止)
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代表
黄唯铭先生
(任期由2010年7月1日起
至2012年5月31日止)
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代表
劳工处高级劳工事务主任负责雇员补偿事务

管理局资料  

管理局每年印制介绍该局活动及财务状况的年报。 如需查询,可与管理局秘书处联络。

电话:2723 1288
传真:2581 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