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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 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是根据《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例》(香港法例411章)于1990年7月1日成立,负责向承保人收集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并分配予有关指定团体。 职能 收集由承保人转交的征款; 就征款率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建议;及 将管理局的资源净额按照既定比率分配予各指定团体。 成员 管理局由10名成员组成,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本届任期为三年,由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代表如下: 主席 唐家成先生,JP 委员
管理局资料 管理局每年印制介绍该局活动及财务状况的年报。 如需查询,可与管理局秘书处联络。 电话:2723 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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