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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05

第三章
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纲领

http://www.labour.gov.hk/tc/labour/content.htm
3.1

在香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主要是建基于劳资双方自行议定的雇佣条款及条件。本港的雇主和雇员可自由组织职工会及参加职工会活动,而这些职工会须按照《职工会条例》的规定登记。劳资关系纲领的主要宗旨,是维系并促进非政府机构和谐的劳资关系。我们透过以下方式达致这个目标:

  • 就有关雇佣条件、《雇佣条例》条文、良好人事管理措施等事宜提供意见;
  • 提供自愿性质的调解服务,协助雇主和雇员解决申索声请和劳资纠纷;
  • 提高公众对劳工法例的认识,并鼓励雇主采取良好的劳资管理措施;
  • 透过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迅速仲裁小额薪酬申索声请;以及
  • 为职工会进行登记及作出规管,以促进完善及负责任的职工会管理。
3.2
本处在这纲领下执行的主要法例,包括《雇佣条例》、《劳资关系条例》、《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条例》及《职工会条例》。
劳工处印制指南,简述雇佣条例的主要条文。
劳工处印制指南,简述雇佣条例的主要条文。
3.3
《雇佣条例》提供一套雇佣标准,其复盖范围广泛,是规管非政府机构的雇佣条件的主要法例。《劳资关系条例》订定了调解非政府机构的劳资纠纷的程序,而《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条例》则确立了一个名为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机制,就未能以调解方式解决的小额薪酬索偿个案进行仲裁。在规管职工会方面,《职工会条例》为职工会的登记及管理提供了法定架构。

二零零五年的工作概况和成绩

主要的工作表现指标

3.4

本纲领的主要工作表现指标载于 图三‧一

调解及谘询服务

3.5

劳工处的谘询及调解服务有助劳资双方维持和谐的关系。年内,本处共处理109 959宗市民亲身到本处寻求谘询的个案、237宗劳资纠纷及25 952宗申索声请。二零零五年处理的劳资纠纷和申索个案比二零零四年的28 666宗减少9%,是自一九九八年以来的最低水平。经调解而获圆满解决个案的比率为69.8%,是一九九四年以来最高的调解成功率。年内,本处仅录得一宗罢工个案,在每1 000名受薪雇员中,因劳资纠纷而损失的工作天平均只有0.03日,是全球最低数字之一。(图三‧二至三‧七)

致力打击违例欠薪

3.6
在二零零五年,劳工处采取积极进取的策略,从源头解决欠薪的问题。除了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以及加强执法和检控外,我们与工会携手建立预警机制,收集有关拖欠工资的情报。我们亦推出一项代号为「坚壁行动」的试验计划,以「提早介入,主动出击」的策略,积极防范有问题的食肆雇主逃避支付工资的责任,有关行动取得显著成果。为确保《雇佣条例》能更有效遏止欠薪罪行,劳工处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向立法会提交草案,建议提高欠薪罪行的最高罚则,由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提高至罚款35万元及监禁三年,新刑罚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加强三方合作

3.7
为了推广行业层面的三方合作以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本处在饮食业、建造业、戏院业、物流业、物业管理业、印刷业、酒店及旅游业、水泥及混凝土业,以及零售业共九个行业,均设有三方小组。这些三方小组为雇主、雇员及政府代表提供有效的途径,让他们商讨业内共同关注的问题。年内,我们与三方小组合作,向个别行业推广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就此,我们因应各行业不同的需要而度身制订良好人事管理措施指南。在十一月,我们为饮食业举办大型研讨会,向业内人士推广良好人事管理措施。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劳工)张建宗在为饮食业举办的大型研讨会上发言。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劳工)
张建宗在为饮食业举办的大型研讨会上发言。

推广良好的劳资关系

3.8

为了提高公众人士对《雇佣条例》和良好人事管理的认识,本处为雇主、雇员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士举办多项推广活动,包括简介会及研讨会。我们亦出版多类型的刊物,免费派发给市民。此外,我们制作了一套名为「轻鬆看雇佣 ─ 问答篇」的小册子,透过轻鬆活泼的手法,介绍《雇佣条例》的主要条文,以增加刊物的吸引力及趣味。我们并透过大众传播媒界宣传有关讯息。

3.9

我们成立了一个由18个人力资源经理会组成的网络,并为人力资源从业员举办经验分享会。

小额薪酬申索声请的仲裁

3.10

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为市民提供快捷、不拘形式而廉宜的仲裁服务。仲裁处获授权裁决申索人的数目不超过十名、而每人申索的款额不超过8,000元的雇佣申索个案。

3.11
在二零零五年,在仲裁处登记的申索个案达2 522宗,申索款额共10,278,461元。年内共审结2 539宗申索个案,裁定的款额共5,886,713元。

职工会的规管

3.12

职工会登记局负责推广完善及负责任的职工会管理,并有法定责任为所有职工会登记,审理并登记职工会章程,以及审查职工会周年核讫帐表,以确保他们符合《职工会条例》的规定。

3.13

在二零零五年,新登记的职工会有28个,而撤销登记的职工会则有三个。综合来说,已登记的职工会联会共有三个,而已登记的职工会则有729个(包括686个雇员工会、21个雇主工会及22个雇员及雇主混合工会)。主要的职工会统计数字载于以下网页: http://www.labour.gov.hk/tc/labour/content3.htm.

3.14

年内,职工会登记局审查了657份账目,并到不同的职工会视察共366次,以确保职工会的行政及财务管理符合《职工会条例》的规定。为协助职工会理事掌握有关工会法例及管理的知识,职工会登记局开办了四个有关职工会簿记、审计及《职工会条例》条文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