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扩大雇员补偿保障至在「极端情况」下上下班的雇员

《2021年雇员补偿(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于2021年7月2日起生效。

《修订条例》将雇员在超强台风(或其他大规模天灾)所引致的「极端情况」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的情况,纳入《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的保障范围内,令相关雇员可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红色/黑色暴雨警告讯号生效时上下班一样,在雇员补偿方面得到相同的保障。是次修订适用于《修订条例》生效当日(即2021年7月2日)或之后因上述情况受伤或死亡的雇员。

根据经修订的《雇员补偿条例》,如于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红色/黑色暴雨警告讯号生效时,或于「极端情况」公布中指明由超强台风(或其他大规模天灾)所引致的「极端情况」存在期间(包括延展期间),雇员在他该日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四小时内,以直接路线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点途中,或在他该日的工作时间终止后四小时内,由其工作地点前往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会被视作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在此情况下,雇员可获该条例的保障。

《2021年雇员补偿(修订)条例》原文 (PDF)


查询

  • 查询热线:2717 1771(由「1823」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