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第282章《雇员补偿条例》
药物费用的计算
问1.雇员如果按同一处方自行购买第二次或多次的药物,雇主是否仍须支付有关的药物费用?
 
答1.根据现行《雇员补偿条例》,医疗费包括雇员接受医治其伤患所涉及由注册医生、注册中医(注)或注册牙医所处方的药物的费用。不过,除非药物处方上载有有关药物的配发次数,而雇员在配发时按照该指示而配发,否则雇主无须付还同一处方而配发超过一次的药物费用。雇员可获付还的医疗费亦以不超过每天最高金额为限。
  
(注) 向雇主申索由注册中医所进行的医治而所招致的医疗费,只适用于2008 年 9 月 1 日当日或以后遭遇工伤或患上指定职业病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