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第282章《雇员补偿条例》
收入的计算
问1.建造业雇员的开工日数经常不固定,假若雇员不幸遭遇工伤意外,在计算其每月收入时,他的雇主应怎样处理?
答1.

「每月收入*」是指雇员在意外发生日期前1个月的收入,或指雇员在过去12个月受雇于同一雇主期间的平均每月收入(如受雇不足12个月,则以受雇期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以对雇员较有利者为准。

假若有关雇员按日计薪,而他在意外发生日期前1个月的实际开工日数是19天,则该雇员在意外发生日期前1个月的收入如下:

雇员在意外发生日期前1个月的收入=日薪x19天

假设该雇员在遭遇工伤意外前已为其雇主工作了4个月,则该雇员在过去受雇不足12个月内的平均每月收入如下:

雇员在过去受雇
的平均每月收入
过去4个月的总实际收入
不足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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